岚皋:三严三优三精促“三化”

文章来源:县纪委监委 作者:陈立 郭丽 发布时间:2020-11-02 15:40 点击数: 字体:

今年以来,岚皋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以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为统揽,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严”实现干部专业化。是严入口。把好纪检监察干部“入口”, 出台《岚皋县镇纪委书记副书记、 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县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县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的提名和考察,同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一致,镇纪委副书记由镇党委提出初步人选,县纪委监委进行考察批复,镇党委任命。细化纪检专干选配标准,纪检专干的选拨配备,倾向于具备法律、会计等专业的人员,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满1年方可调整工作岗位。对表现优秀的镇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和纪检专干,建议组织部门纳入后备干部库,对特别优秀的人员,选调到县纪委机关。二是严培训。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工作要求,建立“县镇同步、以县为主”的干部培训机制,学习培训情况纳入“全员考核”指标,对新调整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任前培训。拓宽培训方式,建立“师学帮带”、干部轮流主讲、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有奖知识问答等学习制度,实行每周一次集中学习、每月一次业务研讨、每季度一次学习成效考核、每年一次全员脱产培训。今年4月底组纪全县110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为期5天的全员培训,首次将理想信念教育纳入培训内容。三是严考核。完善科级纪检干部“单考统管”制度,将12个镇纪委书记纳入全县镇和部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统一安排,单独计分考核,优秀名额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统一纳入县纪委监委管理,不占相关镇和部门优秀名额。在县纪委监委机关实施定岗定责、任务捆绑、奖优罚劣的“全员考核”,集中进行述职述责述廉“三述”、干部评价和领导评价“两评”和综合考察“一考”, 考核结果与干部评优树模、选拔任用、年度考评奖兑现等直接挂钩,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三优”实现设施标准化。一是优场所。明确镇纪委办公办案场所位置和规格,各镇纪委有单独的办公室、档案室和谈话室“三室”,配备存放案卷材料的档案柜和办案专用电脑,防范泄密隐患。目前各镇纪委已全部达到“三室”标准并配备档案柜和专用电脑。二是优设施。细化谈话室建设标准,建立办公办案设施设备配备清单。对各镇纪委标准化谈话室和同志式谈话室进行整合改建,每个镇保留一间谈话室,地面铺设复合地板,墙面采用防火、吸音软包处理,室内摆放长条桌,悬挂党旗和入党誓词,配备温湿度计、紫外线消毒灯,实行360度无死角监控和24小时同步录音录像。配齐普通办公电脑、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录音笔、照相机、专用U盘等办公办案设备和心脑血管疾病等方面的急教药品。目前,对各镇纪委谈话室的整合改建已完成,相应设施设备已部署配备到位。三是优监管。《审查调查安全

工作规定》《谈话室管理制度》等制度统一上墙,参与审查调查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谈话室管理制度,合理有效地使用谈话室,最大限度发挥谈话室的作用。加强谈话室相关配套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运用电子监控和县镇联网传输系统对谈话室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县纪委与县医院签定合作协议,各镇纪委与镇卫生院签定合作协议,建立医疗救助“绿色通道”,全力保障办案安全。

“三精”实现工作规范化。一是流程精准。制定《岚皋县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流程》《突发问题线索核查处置管理办法》《岚皋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的意见》等10余项制度,针对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以及“四种形态”的运用,明确实施程序规范。建立瑕疵和缺陷问题反馈制度,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程序违规问题及时反馈、限时整改。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共下发缺陷和瑕疵意见反馈单55份,提出整改意见242条。二是文书精确。组织编印了县、镇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和审查调查初核卷、调查卷、审理卷模拟案卷,制定《被调查、约谈人员的权力义务告知书》《调

取证据通知书》等规范性审查调查文书和信函版式,从内容、格式、标注上做到规范统一。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进一步规范细化了执纪执法和机关办文办会办事程序。《规则》《规定》印发后,适时对有关程序和文书模板进行了修订。三是执行精细。由各纪检监察室负责受理并处置所联系镇、部门问题线索,指导所联系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推进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对问题线索核查结果实行联镇纪检监察室初审、联片常委复审、分管案件领导审定“三级审核”机制,提升案件质量。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实行“通知单+对账单”管理,向受处分人员执行单位制发《党纪政务处分决定通知书》,从个人档案、工资福利、职务调整、年度考核等方面建立处分影响台账,每年对处分人员执行情况进行对账,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从教育、提醒、关心和爱护党员干部的角度出发,制定《受处分人员教育回访制度》,实行“分级回访”,帮助受处分人员解开心结、树立信心,对受处分人员遇到困难的,建议当地党委政府给予临时救助,增强审查调查工作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李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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