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五个强化”助推扫黑除恶常态化

文章来源:案管室 作者:郭玉生 赵静静 发布时间:2021-12-07 14:26 点击数: 字体:

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岚皋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积极主动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在取得三年扫黑除恶斗争胜利后,以“五个强化”助推扫黑除恶迈上新台阶、进入新阶段,为全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扫黑除恶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高标准推动。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担任“惩腐打伞”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常委担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建立了综合协调、线索管理、监督调查、舆论宣传等四个工作组,各常委分别担任牵头领导和责任人员,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研判重大问题,解决具体困难,形成统筹有力、密切配合、顺畅高效的运行机制,持续巩固扫黑除恶成果,在创新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上谋细、做实、办好。

强化宣传氛围。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宣传标语、明白纸、LED显示屏等多方式宣传扫黑除恶斗争知识。今年以来,岚皋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扫黑除恶明白纸2000余张,在委机关设立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并通过在207省道设立的长久性大型宣传牌和县域内公路主干道制作的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扫黑除恶斗争知识。同时2021年6月初,结合党史教育主题活动,开展了“学党史砥砺初心,办实事为民解忧”百名纪检监察干部大走访活动,不断释放纪检监察机关扫除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的坚定决心,广泛收集群众民生诉求和意见建议,深入摸排侵害群众利益的涉黑涉恶和腐败问题线索,极大程度提升了群众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强化制度落实。今年以来,制定印发了岚皋县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实施办法和岚皋县“一把手”问题清单管理办法、岚皋县选人失察责任倒查追究暂行办法等五项制度,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全方位监督。持续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对公安机关侦办的201件涉黄赌毒案件进行深入排查,按程序对12名参与涉黄赌毒案件的党员干部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并给予了相应党纪政务处分。

强化线索收集。运用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受理群众举报,拓宽群众监督举报的便捷途径,密切关注涉黑涉恶舆情,及时收集研判、应对处置。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易发多发地区、行业和领域的察访力度,紧盯“重点人”“重点事”深入排查问题线索。坚持把扫黑除恶斗争纳入巡察工作常规内容,开展了作风建设、粮食购销领域等二期专项巡察和一期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等10个单位的常规巡察,深入各个领域深挖问题线索,对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工作推动不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反映集中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一律严肃问责。

强化专项整治。始终把扫黑除恶纳入专项整治范畴,今年以来,岚皋县纪委监委开展了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等十五项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一批阻碍该县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市县重点工作部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涉黑涉恶等突出问题,下力气纠治一批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养老社保、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目前,各项整治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责任编辑:    lgxjw
【我要纠错】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