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多措并举”治理重复信访举报

文章来源:信访室 作者:田春柳 发布时间:2023-11-07 17:10 点击数: 字体:

近期,岚皋县纪委监委聚焦重复信访,认真开展重复举报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建台账、明责任、提质效、促化解、重预防等多项举措化解重复举报问题,努力推动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目前,解决群众信访诉求问题28起,领导包抓化解信访案件33件,治理重复举报信访积案3起。

梳理排查建台账。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主渠道,对受理办理中的信访举报件,按照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快速梳理排查重复信访件,建立台账,专项管理,明确信访问题包抓领导、责任承办单位、具体化解措施和时间节点,掌握信访人思想动机和意愿,为核查处置、化解信访举报问题奠定基础。

紧盯问题提质效。对梳理出来的重复信访件和重要领域信访件或还未办结的信件,由信访案管部门跟踪督促承办单位及时办理,对已处置办理做函询和初核了结的,由原承办单位或抽专人复查复核;对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反馈答复不到位等造成重复信访问题,及时完善资料,必要时补充核查,切实提高信访件办理质效。

协调联动化解。对办理的情况复杂、化解难度较大的重复访案件,要求承办单位在向举报人反馈前,先与综治、司法、公安、信访、镇村等单位沟通,对反馈中可能出现的法律层面问题和举报人不满意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合议意见,便于在结果反馈的同时做好解释说明,着力化解信访矛盾。

源头治理预防。在初信初访办理工作上下功夫,对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精准受理,多办少转,严把时间关、质量关、责任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转到有关单位或镇一级的要结果信访件,除要求按时上报调查结果和处理结论外,对其办理程序、取证方式、证据材料、处理依据等进行审核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查,从源头预防重复举报的发生。

强化典型通报。对经组织发现、当事人提出故意诬告陷害类问题线索,由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进行核查。对各种诬告、诽谤党员干部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依规依纪依法给予查处追究,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向蓄意诬告者亮明组织态度,约束失实举报行为,旗帜鲜明为干事创业者“撑腰壮胆”。

责任编辑:    lgx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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