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坚持以问题导向推动案件质量提升

文章来源:三室 作者:徐玉山 发布时间:2023-11-08 10:34 点击数: 字体:

“现在看来,我们在核查办理该问题线索过程中,确实存在主体身份证明材料收集不齐全、书证言证前后不统一等问题。”日前,岚皋县某镇纪委案件主办人在接受岚皋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谈话提醒时感慨地说。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在开展案件质量自查过程中发现因工作作风漂浮,导致案件措施使用审批不严谨、书证材料提取不规范、处分依据引用不精准等影响案件质量的问题,对案件主办人开展谈话提醒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岚皋县纪委监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精神,对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价标准,多部门协调联动认真开展自查评查,坚持以问题导向推动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案件审理部门牵头制定案件质量提升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各办案单位认真对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质量评分细则》和中纪委印发的《办案新模板》,深入查找在程序手续签批、文书规范运用、事实证据收集、定性处理认定、处分执行到位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形成自查问题清单,着力分析在政治能力、业务素养、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有力有效的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

案件监督部门围绕问题线索管理、措施使用、涉案财物管理、安全文明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及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印发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等规范文件,为案件质量提升提供刚性制度保障。

据悉,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围绕案件质量提升,先后组织干部业务培训5次,修订印发制度规范文件6个,及时堵塞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办案安全等方面的问题漏洞7个,限期整改影响案件质量的问题22个,并对因作风不实影响案件质量提升的案件主办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人。

责任编辑:    lgx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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