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纠“四风”树新风,进一步加强新民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违规操办“升学宴”“乔迁宴”“满月宴”等不正之风,现将查处的四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大道河镇茶农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龚正涛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20年8月,龚正涛违规为其女操办“升学宴”,收取礼金153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9月,龚正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礼金被责令退回。
二、孟石岭镇丰坪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刘官军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21年8月,刘官军违规为其女操办“升学宴”,收取礼金202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1月,刘官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礼金被责令退回。
三、城关镇竹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仁发在疫情期间违规参与组织“满月宴”问题。2021年2月,在疫情期间,张仁发对其子操办“满月宴”的行为未进行有效教育、劝止,并在当天违规参与组织酒宴,引起群众信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1年4月,张仁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佐龙镇金珠店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张远孝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22年2月,张远孝违规操办“乔迁宴”,收取礼金678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6月,张远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礼金被责令退回。
上述案例充分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目无法纪、心无敬畏,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依然心存侥幸、违规操办各类“宴席”,变相收取礼金,甚至个别党员干部放任家属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大操大办,必须严肃查处。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自省自警,对标对表新民风建设有关规定,坚决抵制巧立名目的“宴席”歪风,带头摒弃陈规陋习,大力弘扬新风正气,深入推进移风易俗。
2022年高考已经结束,录取工作陆续开始。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切实履行新民风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关于重申不操办不参与“升学宴”“谢师宴”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高考摸底登记、提醒告诫、签承诺书等工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以“升学宴”“谢师宴”为重点,通过严明纪律要求、精准摸排劝导、发动群众举报、常态暗访督查,重拳整治“宴席”歪风,对不听劝阻、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重查处,公开点名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