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公布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成果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16 11:55 点击数: 字体:

按照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县纪委监委机关会同县教体和科技局、卫健局、扶贫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水利局、发改局、统计局和各镇,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着力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突出问题,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方面。以镇村为单位对县域内适龄少年儿童进行了全面排查,全县6至15周岁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学龄人口6847人全部入学,无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失学辍学。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2019年累计兑现各类补助资金4482.328万元,惠及学生86731人次,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实现全覆盖。

县医院和中医院达到“二甲”标准,新建和改造116个标准化村卫生室,筹资392.72万元对贫困人口按照不低于70元/人标准参加新农合进行补助;近两年招录(聘)医学类毕业生79人,定向培养乡村医生15人,争取市中心医院选派9名专家常驻县医院坐诊帮扶;组织212人在县医院进行集中体检,对患病群众落实大病集中救治,全县成立68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15个县级签约服务指导团队,落实签约服务全覆盖;县内各机构实行贫困群众“先诊疗后付费”“零押金住院”,并设置了一站式结算窗口方便群众报销;开展医疗卫生系统行风整治,对县医院急诊科收费不合理、皮肤科门诊医生服务不到位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查处,多收费用退还群众。

累计实施危房改造1767户,兑现补助资金3578.36万元,完成全县49844户农户安全住房达标认定。实施72个贫困村和62个非贫困村214个饮水安全工程,解决131390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完成饮水安全县级达标认定工作。通过发展产业、技能培训、社区工厂、公益岗位等方式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就业16642人,实现有劳动能力的易地扶贫搬迁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建立了夯实“四个不摘”责任的体制机制,明确32名县级领导干部、44名县级部门“一把手”、58名镇级党政负责人担任村级脱贫攻坚总队长、134名县以上机关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131名县镇科级干部担任驻村工作队长。制定了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办法、“5321”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贷款风险防控方案和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等办法,严格贷款发放对象和贷款用途。

整治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惠农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方面。按照每生每天4元标准拨付全县学生膳食补助资金1162.76万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34所学校11572名学生,覆盖率为100%。享受营养餐的残疾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5583名,覆盖率100%。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4次,督导检查6次,整改食品卫生不达标、防范措施不到位、操作不规范等问题5校次。

抽检产品质量101批次、食品安全392批次、药品抽检42批次、医疗器械4批次;检查学校、托管机构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88家,发现食品留样不规范安全隐患2家,约谈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2人;检查农业园区76家、农兽药店32家、水产品经营主体10家、猪肉经营主体65家,责令整改18家;检查医疗机构108家、药店34家,查处药品违法案件5起。受理群众投诉举报8起,查处食品案件13起、查处农产品违法案件1起、移交公安部门危害食品安全案件1起。

建立集体“三资”使用管理财会制度,委托岚皋县农商银行对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账目进行代理记账,全县集体“三资”管理及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各模块已初步建成,目前正导入完善各类信息;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评估工作,对城关镇联春村等40个重点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018年以来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全面审计;下达了36个基层组织引领壮大集体经济组织项目1800万元、14个村“一村一品”猕猴桃产业发展项目资金2037万元。

排查全县移民搬迁安置点、岚皋县旅游服务中心等征地项目6个,总土地征收面积329.4846亩,兑付资金2657.1964万元,召开群众协调会3次,化解矛盾纠纷2起;解决落实了2014年黄家河坝征地工作中遗留的村民安置房源问题。

及时支付2018年各类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276.0777万元,完成2019年魔芋大灾保险3000亩、玉米保险21979.8亩承保及财政补贴资金支付30.7万元;启动了5个镇8个贫困村1.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整合资金2160万元全部纳入扶贫项目监管范围。

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方面。聚焦农村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对南宫山、民主、佐龙、孟石岭等镇18个村特困人员进行了核查检查,对发现的农村低保、五保等285名特困人员未入住敬老院、监护不到位、环境卫生较差等6类问题进行了纠正整改,并将相关问题进行了通报。

对海星巷、公园路、东坡顺东路、东坡便民路、孟家巷南段、凉水井巷6条背街小巷进行了改造修复,建成肖家坝至罗景坪沿河环线休闲步道;参加“群众出题,干部答卷”7场次,现场解答群众关于城镇建设方面问题40余个。

整治环境保护、营商环境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方面。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处理12369电话投诉、12345平台、县长信箱等各类环境信访投诉50余件,均在规定时限办结并回复投诉人;蔺河电站生态流量问题永久性整改措施完成立项审核;集中整治城区建筑工地围挡5处、私人建筑工地8处;加装8个监控设施,对蔡垭、漂流码头等区域实施实行24小时不间断重点管控,查处“冒顶漏洒”渣土车5台次;拆除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小豆腐加工作坊4家,完成矿山扬尘治理2处,恢复植被2.44公顷。

聚焦河湖乱占乱采乱堆等问题开展整治,立案1起、问责河湖督察长1人、约谈镇级河长3人、下达督办函6个;对上级暗访反馈岚河蔺河断桥进行全部拆除,桥体建筑垃圾彻底清运;对佐龙镇杜坝村占用库区堆放砂石问题进行整治,原堆放砂石区域栽植柳树进行了复绿。针对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县城乡供水站新购置安装80台消毒设备,为每一户群众发放印有村级供水管理人员,镇、县、市各级监督电话的饮水安全明白卡,并在城乡供水管理站设立投诉热线电话,方便群众投诉举报。针对群众反映岚兴大厦无法办理房产手续的历史遗留问题,聘请具有较高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原防洪通道进行重新设计,并组织专家于11月26日完成评审,为群众下一步办理房产手续莫定了基础。

全面推行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100%的市场主体实现当场受理、当场登记,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优化率达50%,审批效率总体提升50%。加强对执法单位监管,针对税收执法行为规范和自由裁量权使用进行了再培训,开展纳税走访,公示监督举报方式,并每月抽查检查;县文旅广电局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县交通局在政府网站公示执法依据、处罚标准及监督举报电话,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针对信访投诉“岚皋县医院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民主供电所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问题,对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深入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取消行政许可事项3项,承接下放承接许可事项2项,委托和授权镇级实施事项5项,第一批划转14个部门共131项(229子项)行政许可事项(占总数60%),第二批划转行政许可事项预计2019年底完成。开展非税收入涉企收费、小微企业收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民生重点领域价格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县水利局收费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处理。

整治统计造假问题方面。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112户“五上”企业,对检查发现的18户破产注销、兼并重组、经营萎缩、长期停业等不达标企业进行申报退出处理,督促8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补充年检、完善资料;严格执行“逢进必查”和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各镇各部门共申报一套表单位41户,经逐级三审确认实际入户25户。

查处专项整治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9至11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专项整治五大领域18个项目有关问题54件,处分56人。

责任编辑:    李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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