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多措并举整治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文章来源: 作者:罗长庚 发布时间:2018-02-01 14:49 点击数: 字体:

寒假将至,为杜绝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参与民办培训机构宣传和授课等问题的出现,岚皋县多措并举开展专项治理,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  

加强领导达成共识。1月30日,由教体局牵头,组织城区学校(幼儿园)的校(园)长和支部书记召开整治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专题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禁在职教师利用假期有偿补课的通知》,要求各学校迅速传达会议精神,成立工作机构,落实校班子工作责任;开展假前专题培训,分校组织教职工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安康市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十禁止”》、《岚皋县教育系统改进工作作风办人民满意教育若干纪律规定》等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共识。

突击检查掌握实情。为全面掌握教师补课情况,县教体局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和县教研室全体工作人员,采取不给学校打招呼、直接推门的方式,对城关九年制学校、城关小学、城关第二小学的三年级以上班级和城关中学所有班级近4600名学生进行了无记名调查问卷,对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有偿补课的教师进行实名调查。对掌握的情况分类汇总,组织专人逐一核实,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广泛宣传形成合力。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广泛开展严禁有偿补课教育宣传工作。开通有偿补课举报电话,在全县各中小学发出《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号召家长培养孩子独立学习的习惯,自觉抵制违规补课行为,以多种形式加强社会宣传,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全民参与、广泛监督的工作氛围。同时,选取查处的违纪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形成违纪必究、查处必严的高压态势。

明确责任严肃问责。明确学校为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管理的责任主体,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针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提出“六严禁”要求,制定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惩戒措施。对宣传教育不及时,自查自纠不认真,治理措施不到位的,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责任;对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补课或利用身份之便,诱导家长和学生参加各类补习班的,一经查实,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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