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岚皋县着力在创新审理模式、革新审理制度等方面下功夫,全面加强“镇案县审”工作,累计实行“镇案县审”143件,提升了全县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一是创新审理模式,提升审理质量。建立“初步审核、阅卷审理、见面审理、征求意见、会议核审”的审理模式,案件审理室在审核处理案件中始终坚持做到五个规定步骤。一是审理室在受理移送审理案件时进行初步审核,审核检查审查调查组案卷资料是否装订成册,对呈报审批的请示、审查、调查报告和主要证据材料、违纪事实材料等文书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二是指定工作人员负责受理案件的阅卷工作,看整个调查工作是否做到了“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三是审理阅卷后,与当事人见面,告知在审理阶段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进一步核实违纪事实,听取当事人意见和对错误的认识,拟定审理认定的错误事实见面材料,请当事人核对签字。四是由县纪委就当事人违纪事实向所在党委(党组)或支部发出征求意见通知,由党委(党组)或支部召开会议后上报处理意见建议。五是完成审理报告后提交县纪委常委会议审定,确定处分档次。
二是革新审理制度,提升审理水平。推行“镇案审理小组初审县协审”制度,各镇抽调纪检专干、纪委委员建立审理人才库,专门负责镇办案件的初审。对镇纪委立案调查的党政纪案件,由各镇审理小组初审后,将初步初审意见和案卷资料报县纪委协审。今年,通过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将机关各室、组、部、办和派驻公检司法纪检组、各镇纪委选拔的32名业务骨干纳入审理人才库,解决基层审理工作人员不足、定性量纪不平衡问题。县纪委监察委从案件审理人才库中抽调人员参与审阅案卷材料、审理谈话、征求意见、审议案件等工作。
三是编印规范资料,提升审理能力。制定下发了《进一步规范纪律审查工作的通知》,统一制作了案件办理流程图。由案管室、纪检监察室、审理室编印了一套标准化纪律审查初核卷、调查卷、审理卷的模拟案卷,对全县纪律审查的法律文书从内容、格式、标注上做到规范统一。明确专人负责纪律审查中涉案法律文书、涉案款物、调查取证等资料的开具和管理,确保办案资料安全保密。
四是强化办案协作,提升审理效率。认真落实办案协作区制度,对办案协作区进行了调整优化,将镇纪委与县直派驻纪检组混编组成4个协作区,由委局班子成员担任协作区工作组长。开展办案协作、交叉办案、交叉审理,缓解镇纪委办案工作压力。
实行委局班子成员和机关各室联镇包抓办案,将各包联领导、责任室和镇纪委办案任务实行责任捆绑,对全县案件查办和审理工作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排名、一通报,层层传达压力,严格考核奖惩,形成了县、镇互联互动的正风肃纪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