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以来,岚皋县持续发力,不断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力促责任再夯实、督查再严厉、执纪再严格,确保辖区内“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推动全县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思想认识再提高。明确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底考核“一票否决”,在市纪委巡察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连续下发《关于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岚皋县201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关于开展秸秆禁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实施细节,确定了宣传先行、巡察促进的工作思路;由县农林科技局统筹,由各镇主要领导挂帅,涵盖镇班子成员、各相关站所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及村(居)委会主任,要求全面认识到位;通过召开县镇村干部会议、建立微信群,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通过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秸秆禁烧知识,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思想认识。
责任夯实再强化。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要求,逐级落实禁烧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建立镇村户三级网格体系,定点定人定片。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与各村签订禁烧责任书,统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各驻村工作队、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负责落实禁烧工作的各项规定,各村成立巡逻队,组织村组干部入户宣传禁烧工作,与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帮助群众解决收割和耕种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扑灭着火点,确保辖区没有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火点。
督查执纪再严密。县镇纪委成立督查组,对各镇各村(社区)秸秆禁烧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在督查过程中严格检查安排部署、分管责任、宣传教育、三级网格化监管、镇村户责任书签订及巡逻队是否成立“六个到位”,对禁烧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