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检察院:决定逮捕安康市首例采取留置措施犯罪嫌疑人

文章来源: 作者:李松 发布时间:2018-08-02 10:42 点击数: 字体:

7月31日,岚皋县检察院依法对岚皋县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涉嫌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犯罪的邱某某决定逮捕。这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安康市首例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

在岚皋县监委留置期间,县检察院与县监委密切配合,抽调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提前介入,指导调查取证;成立专案组加班加点提前审查,县监委移送当日即作出逮捕决定,实现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与决定逮捕的高效无缝对接,达到了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中。

责任编辑:    马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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