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市秦岭生态环保各项工作要求部署,县纪委监委多措并举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态环保及环境损害问题线索排查处置工作。
一是成立整治问责工作组。成立了以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组长,班子成员、室组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问责工作组,具体细化工作职责,及时研判形势、加大监督力度,坚持做到应查尽查、有责必究。
二是全面展开重点排查。重点对全县12个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履行报批、审核、监管职责以及依法查处打击破坏生态环保的情况进行排查,对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和党员干部参与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三是果断处置、严肃问责。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建立问题台账,查处一件,销号一件,通过彻底排查、彻底整治、彻底查处,确保岚皋境内秦岭生态保护及环境损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