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干部作风建设,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岚皋县纪委监委积极对照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社会评价中群众满意度和营商环境调查中反映的问题,四举措并行,将作风建设与优化营商环境有效结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抓作风建设,加强明察暗访力度。县纪委监委成立了6个作风建设督察组,对全县各单位、各部门(重点是政务大厅等窗口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工作,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纪律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并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抓执纪问责,积极启动问责程序。坚持“一案双查”,对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党员干部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除对责任单位在党风廉政制考核中予以扣分外,同时对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使优化营商环境与监督执纪问责有机结合。
抓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作风建设月相关要求,持之以恒抓作风,重点整治慵懒散漫、生冷横硬等行为,杜绝迟到、早退、旷工而导致群众办事找不到人,或工作期间玩游戏、炒股而不为民办事等违纪问题发生。加大纪律作风宣传,严厉打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为政不为”行为,竭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抓部门“作为”,坚决打击为政不为。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促使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改进作风、转变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严肃查处官商勾结、利益输送问题,着力推动形成亲、清政商关系。县纪委监委分别向住建局、公产局等13家单位下发函件督办单,以解决驻岚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办证困难、资金短缺、水电供应不足等现实问题,从函复结果来看,各企业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或正在解决。同时,坚持“三个助力”联席会议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于市场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快查快办并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