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听取了三个专项巡察组的工作汇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吴世珍主持会议。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卢存安,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祝敏凯,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屈兰平和县委巡察办主任黄礼才等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三个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巡察办干部参加了会议。
在听完三个巡察组的工作汇报后,吴世珍指出,本次巡察围绕本年度33个脱贫村的脱贫攻坚工作,从帮扶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干部作风建设情况、扶贫项目建设推进及项目资金监管情况和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情况入手,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环节展开,总体上看,工作成效较为显著,已达到预期目标。但也有个别组工作有瑕疵,一是对巡察精神理解不够,查找问题未具体到人到事,该作为重点问题线索的没有作为问题线索,工作失之于宽松软,未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二是向被巡察单位和相关部门反馈的建议,不具有可操作性。三是巡察报告笼而统之,浮于表面,未达到拳拳到肉的效果。
吴世珍强调,我县脱贫攻坚暨扶贫领域涉黑涉恶问题专项巡察的开展尚在尝试阶段,必须引起各方特别是被巡察单位的高度重视。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察的效果还坏。巡察整改是“试金石”,必须明确要求被巡察单位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巡察组和巡察办后期要对照巡察报告、反馈意见以及被巡察单位整改报告,有重点地监督检查,窥一斑而见全豹,看巡察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是否认真处置、核查,巡察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是否依然有反映或者有新的反映。坚决防止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用好问责武器,对敷衍应付、整改不力的,推动严肃问责,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