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为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廉政档案 自亮“家底”

文章来源: 作者:马赛 发布时间:2018-09-07 09:12 点击数: 字体:

“我郑重承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自愿接受组织审查。”岚皋县纪委监委干部刘桂林在填报完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后,在“本人承诺”一栏郑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近年来,岚皋县纪检监察系统坚持“正人先正己,打铁必需自身硬”的原则,从严管理队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求全县99名纪检监察干部自亮“家底”,认真细致、真实客观的填写《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

廉政档案内容包含婚姻变化情况、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上年度收入情况、本人婚丧喜庆事宜情况、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因私出国(境)情况以及填报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子女的房产、投资、经商办企业等共13个事项,力求从严从细全覆盖。

为保持报告制度的严肃性,该县还对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的核查采用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两种方式,对于填写不规范、有错漏等问题,立即通知该纪检干部进行核对和完善。每年按一定比例定期核查个人事项报告表,核查结果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一旦发现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问题,将视情节分别予以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限期改正、诫勉、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情节较重或发现涉嫌违纪的,将严肃调查处理。截至目前,全县99名纪检监察干部已全部完成填报,并逐一建档。

责任编辑:    马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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