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前三季度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起

文章来源: 作者:刘桂琳 发布时间:2018-10-30 08:22 点击数: 字体:

“岚皋县佐龙镇塔元村党员、三组组长黄某违规操办生日宴,收取服务对象和贫困户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滔河镇泥坪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李某违规操办女儿出阁宴,收受贫困户和服务对象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是近期岚皋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的几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岚皋纪委监委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作为一项突出的政治任务往深里抓、往实里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正风肃纪,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一是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电、信、访、网”四位一体举报主渠道作用,公开县镇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举报的范围和方式,在县纪委监委门户网站设置举报专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二是强化问题导向。重点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旅游等问题。三是紧抓节假日节点。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节前安排部署、节中明察暗访,节后严肃查处的监督检查方式,对问题线索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四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通过书面通报、网络平台等方式,及时通报曝光违纪行为,特别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绝不手软,坚持发现一件、立查立处一件,点名道姓通报一件,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域的目的。

据悉,该县今年以来对违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共立案26件,结案21件,问责处理21人,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6期13案13人。在全县释放出了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责任编辑:    马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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