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岚皋县纪委监委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为引领,狠抓疫情防控,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管理,确保一季度工作高位起步。一季度处置问题线索58件,立案31件31人,处分20人,移送检察机关3人。
强化监督管理,确保监督实效。深化派驻监督,出台《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派驻机构审查调查工作流程》等工作机制,明确派驻机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使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一季度,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开展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15个,处置问题线索9件,立案6件,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突出巡察监督,3月20日,召开2020年第一期巡察工作动员会,开始对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13个县政府重点部门开展政治巡察,目前巡察各项工作,正有序进行。做实日常监督,开展了以“三查三治”为主题的第7个“作风建设月”,集中整治领导干部不担当、慢作为以及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党员干部精神懈怠、盲目乐观和违规收送礼金问题。整治期间,处置问题线索6件,立案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强化责任担当,夯实防控责任。疫情防控狙击战打响以来,岚皋县纪委监委全体干部放弃春节休假全员返岗,迅速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制定下发了《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要求加强对执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严明战时纪律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始终保持疫情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成立执纪督查组,深入防控一线,紧盯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作风漂浮等行为开展督查,以监督实效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高效顺畅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共处置问题线索12件,立案2件,处分1人,组织处理12人。
强化改革创新,促进质量提升。聚焦主业主责,始终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办案,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印发《突发问题线索核查处置管理办法》,规范突发问题线索处置工作,使临时性问题线索及时、有效处置到位。进一步明确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权限、适用范围和办理程序,出台《岚皋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监督管理办法》,使内控机制更加完善,促进案件查办质量进一步提升。出台《县级领导督促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办法》,夯实被巡察单位整改政治责任,促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收到实效。创新学习方式,建立“师学帮带”工作机制,开展以老带新,以强帮弱,师徒结对的方式提升干部专业化水平,以专业化干部队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