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四举措”有效治理重复信访举报

文章来源: 作者:田春柳 发布时间:2020-07-30 15:39 点击数: 字体:

岚皋县纪委监委聚焦重复信访举报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治理,通过建立机制、查办督办、源头治理、协调联动“四举措”,排查出重复举报问题19件,办结化解重点重复举报问题6起,大大提升了信访举报工作质效。

建立机制明责任。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对每一起重复举报件,明确一名责任领导,落实相关具体责任人,夯实反馈时间期限,建立化解台账,逐件剖析问题症结,集中力量化解。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实行重要问题线索处置月反馈、案件查办季通报、立案办结年考核,对按期办结率、立案质效率、群众满意率进行排名通报,跟踪问效。

认真查办保质量。对通过重新核查和提级核查的举报件,做到问题查清、处理到位,主管、分管案件领导和审理部门对重复问题反映重新核查件,在排查上报、问题线索处置、案件办理、结果反馈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经包案领导及主要领导审签后方可上报,确保案件质量高效、经得起检验。

源头治理重预防。建立重复举报预警机制,对排查发现重复举报的重点问题精准判别,立即快速处置,迅速采取化解措施,及时遏制重复举报增量,既做好群众问题反馈,巩固案件办理成果,又防止问题反弹。同时,抓好初信初访,对存在信访举报苗头性问题梳理排查,重点关注。对近两年来发生的重复举报、多投举报、案结事未了、处理仍在访的问题件,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建立专项台账,落实治理,着力从源头上预防重复举报问题数量逐增。

协调联动促化解。对重复件问题化解难度较大的案件,在向举报人公开反馈前,要求承办单位先与综治、司法、公安、信访、镇村等单位进行协调沟通,对反馈中可能出现法律层面和举报人内心不满的情况进行座谈分析,形成合议,有针对性的讲解,消除群众不满情绪和疑虑,有效治理重复信访举报问题。

责任编辑:    李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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