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六单管理”助推审理工作规范化

文章来源: 县纪委监委 作者:程光勇 陈学红 发布时间:2020-09-28 09:43 点击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做好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精神要求,切实解决当前审理案件质量不高、处分决定执行脱节的问题,岚皋县纪委监委立足工作实际,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六单管理”机制,助推审理工作规范化。

一、“程序单+反馈单”,推动审理工作程序规范化。为解决案件审理工作程序不清、案件质量不高等现实问题,着力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反馈结果运用,把好案件审核关和监督制约关,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程序单”确保程序无漏洞。针对部分案卷存在的形式要件不规范、案卷资料不齐全等问题,参照市纪委印发的《市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审理流程及文书规范(试行)》和《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能力测试(模拟案卷)》,制定了《立案审查调查案卷形式审查规范清单》,从案卷的立卷、程序、主体身份、证据等6个大项、38个小项进行了详细规范。“反馈单”确保卷宗无瑕疵。实行“一案一清单”“一案一反馈”机制,对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审查调查工作存在立卷、证据、文书、事实定性、程序手续等方面出现的缺陷、瑕疵问题,由案件审理阅卷人制作《缺陷和瑕疵问题反馈清单》,经审批后交由案件审查调查部门限期整改完善,审查调查部门通过反馈整改逐步消除案件的常规缺陷瑕疵。2018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收到办案单位移送案件486件,审理发现程序审批缺项、证据不足、复印说明不规范等5大类缺陷瑕疵问题,退回调查19件,提出补证意见986条。

二、“通知单+明责单”推动处分决定执行规范化。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涉及多个部门,该县通过明确处分决定执行事项、明晰相关部门职责,确保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执行职责。“通知单”确保处分决定执行无死角。向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分别制发《党纪政务处分决定通知书》,明确处分决定归档、影响期内年度考核等次评定、职务职级调整、人事关系转接和工资待遇调整等相关权益及需要执行的事项。另外规定,受处分人员是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党代表的,还要分别向归口部门送达书面通知。2018年以来,岚皋县纪委监委共制发《通知书》119份。“明责单”明晰部门执行职责。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职责的通知》,明确作出处分决定机关的向处分执行单位抄送处分决定、执行内容告知卡的职责;明确县委组织部以及公职人员归口部门的档案归档、工资调整、年度考核职责,细化责任到股室,落实责任到人;明确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在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的主体责任,以及受处分人员所在党支部在宣布处分和书面上报执行情况的具体责任;明确党员、公职人员被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后,公安、检察机关的限时通报、所在单位的及时报告职责。

三、“对账单+检查单”,推动部门执行职责规范化。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是纪律审查的“最后一公里”,该县与相关部门账处分决定到位与否、将处分决定执行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在制度上杜绝了处分决定执行和处分执行事项“两张皮”问题。“对账单”确保处分决定执行事项不脱节。严格落实个人档案归档按身份一类一对账,撤销党内职务、政务降级以上处分一人一对账,年度考核结果运用一年一对账工作机制,按照个人档案、工资福利、职务调整、年度考核四个方面建立处分人员台账,根据台账定期与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就处分人员执行情况进行对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如,2020年4月,岚皋县纪委监委就2019年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分别与组织、人事、公务员等部门就执行情况将进行了对账检查,当场发现并纠正处分未及时装入被处分档案问题2个。“检查单”督促部门认真履责。严格对单对账,加强对发案单位执行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对打折扣、搞变通的严肃追责问责。一查纪律处分宣布及资料归档管管理是否落实、处分职务调整及强制措施工资待遇是否到位、处分影响期内年度考核及晋升提拔是否违规、对下发的纪检监察建议否进行反馈、整改。二查发生“双撤”以下的一般性违纪违法问题后,是否召开党委(党组)、支部会议组织党纪法规学习,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提醒教育。三查发生“双撤”以上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后,是否召开专题学习会、警示教育会、班子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发案原因,认真对照检查,是否针对案件查处暴露的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责任编辑:    李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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