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全市巡察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岚皋县委再次被市委表彰为“全市巡察工作先进集体”,2名巡察干部荣获“全市巡察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成绩的背后,是责任与担当。2017年以来,岚皋县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坚守初心使命、扛牢政治责任,不断深化政治巡察,持续彰显利剑作用,以新担当新作为谱写了岚皋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期间,共开展10轮常规巡察,7轮专项巡察,实现了对12个镇党委、50个县级部门(单位)党组织、10个县属国有企业党组织、136个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共收集调查问卷和民主测评表3106份,开展个别谈话3257人次,接待来电来访来信举报1105件次,明察暗访103次,走访贫困户952户,发现各类问题3378个,移交问题线索253件,立案60件,党纪政务处分60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巡察“利剑”愈显锋芒。
荣誉是对工作最好的肯定也是对未来最好的鞭策与鼓励,岚皋县将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坚持问题导向,持续释放巡察的震慑力,着力推动全县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为谱写岚皋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