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岚皋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岚皋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岚纪办〔2025〕19号)要求,在“清风岚皋”特设立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电话意见箱,从即日起至7月底前,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群众对我县纪检监察干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意见建议。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诚恳接受您的监督,对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和研究,并及时向相关人员反馈,督促抓好整改。同时,严格保护反映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感谢您对全县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电话:0915—2521125/2526370
岚皋县纪委监委机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