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财政局:四举措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文章来源: 作者:侯发平 发布时间:2019-12-11 11:13 点击数: 字体:

为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实抓细,岚皋县财政局利用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管理系统,扎实开展党风主体教育及监督执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有效维护财政资金、财政干部两个安全。

一是制清单:年初根据县委、县纪委下发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基本要素,认真研究并厘清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工作内容,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局党委全年党风廉政主体工作责任落实清单。

二是压责任:党委书记、局长在每年召开的全县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按照清单要求与其他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每月召开一次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清单不同时段工作任务,夯实各分管责任人主体教育责任和执纪监督责任。

三是强执纪:局机关成立了党风廉政办公室和财政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办公室,党风办经常性运用四种形态强化财政干部监督管理,并形成了专档,监查办主要负责全县财政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每次检查都形成专门检查工作底稿,以此将清单责任落到实处,有效杜绝了形式主义。

四是重落实:对完成的清单内容形成电子专档及时上传至考评系统,对系统提示及反馈的信息,及时安排,狠抓落实, 该整改的整改,该完善的完善,确保每一个清单上的责任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    李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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