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四个坚持”为脱贫攻坚工作保驾护航

文章来源: 作者:郭沈娟 发布时间:2018-03-09 10:31 点击数: 字体:

为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及扶贫领域腐败等问题。岚皋县近日出台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四个坚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为脱贫攻坚工作保驾护航。

坚持统一部署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统一部署,明确专项治理总体要求。县级各部门和各镇脱贫攻坚工作团按照职责分工,围绕本镇本部门扶贫工作存在的作风问题,细化治理方案,开展专项治理。

坚持以上率下与加强指导相结合。县级部门和各镇脱贫攻坚工作团带头示范,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自身作风建设,指导本部门和本镇开展专项治理,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坚持立行立改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对影响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的突出问题,对干部反映强烈的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纠正,迅速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跟踪督办整改。对存在问题要追根溯源,举一反三,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制度机制,防止问题继续发生。

坚持集中整治与持续推进相结合。用 1 年左右时间,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形成专项治理高压态势,确保专项治理与脱贫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同时要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持续推进,常抓常治,取得长效。

    据悉,从2018年开始,中纪委将重点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整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也将2018年作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岚皋县纪委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在2017年便印发了《岚皋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明确被问责的12种情形,用严的纪律、实的作风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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