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岚皋县公安局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工作”理念,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队伍战斗力明显提高。
一、党委重视,强化领导。县局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多次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反腐倡廉重要文件精神。定期听取局党委班子成员和纪委工作汇报,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党建工作、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二、细化责任,挂图作战。年初,县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制定下发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实施方案、责任书、责任分解和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了“五层责任”(即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班子成员分管责任、部门管理责任),明确了每周、每月、每季、半年、年底各自责任清单,并按时推进督促落实。在年初召开的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做到责任分解到位、责任主体到位、责任目标到位,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三、践行“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今年以来,县局结合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月”、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干部作风排查治理等系列作风建设活动载体,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警,通过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有效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今年以来,局党委抓住关键少数和重要节点,党委书记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次30人,任前谈话1次15人;班子成员开展季度廉政提醒谈话3次35人;局纪委开展廉政提醒谈话5次38人,常规约谈1次15人。局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11次,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突出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同时,坚持挺纪在前,“惩防结合”抓问责。县局党委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预防教育与严肃惩处相结合,对队伍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今年以来,县局对违反上下班纪律和会议纪律的11名民警进行全局通报;对轻微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的7名民警进行问责。
四、强化督导,推动责任落实。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局督察部门定期对“五层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导,做到月提醒、季通报、半年检查,并纳入县局年终综合考核,形成了年初有安排部署、年中有检查推进、年底有考核奖惩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