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纪委《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要求,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精心组织,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开展中秋、国庆节假期纠“四风”工作。
一是思想重视,安排部署到位。该局在中秋、国庆节前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了市局、县纪委关于《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和近期通报的违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过节有关纪律规定。
二是教育提醒,筑牢思想防线。为充分发挥教育提醒作用,该局通过“平安岚皋”微信号、钉钉工作群、微信工作群转发上级部门有关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重申廉洁纪律,促进廉洁过节。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民警开展节前廉政谈话,要求各单位和全体民警在国庆节期间要严格遵守廉俭过节纪律,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严禁收受礼金礼品、出入私人会所及其他奢靡享乐,严禁公车私用,坚决抵制“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违纪问题的发生。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保持纠“四风”高压态势。按照关于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安排,局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带队分别到各基层所队检查国庆节安保维稳和“四风”工作情况。同时,驻局纪检监察组和督察大队采取明察暗访形式,分别对各警种部门值班备勤、单位内部管理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累计出动督察人员20余次,警车10台次,检查景区、重点场所20余个,检查基层所队20余个。未发现违反“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的违纪问题,未发现民警有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