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县公安局党委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思想和行动自觉,增强责任担当,严肃纪律规矩,压实廉政责任,以“四个强化”为抓手,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强化学习教育。该局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全县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全面推广“学习强国”“清风岚皋”“廉洁安康”等学习平台,不断提高党员民警学习自觉性、主动性,不断加强教育带动,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一岗双责”。县局党委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成员分工,与各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由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主抓具体工作,自上而下担起管党治警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治‘惯性’转作风提效能”专项活动、“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主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今年来,县局党委4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细化了局党委班子主体责任清单、驻局纪检监察组主体责任清单、警种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全面压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强化机制创新。坚持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组织全局民辅警观看《队伍建设内参片》,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及时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授教”警示教育活动。建立队伍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对执法办案、行政管理、纪律作风等环节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排查,及时掌握民警违规违纪的苗头和倾向。坚持按月梳理、总结全局信访举报投诉情况,定期召开警纪警风座谈,开展群众评议。按时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督办考评系统”任务47条,临时任务30余条。
强化监督问责。紧扣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对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生态环境保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开展专项纪律检查。灵活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主动开展提醒谈话10人次,约谈2人次,问责处理2人,通报批评1个部门2名民警,持之以恒抓紧抓实“三不”一体推进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