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宪法伟大旗帜下前进

文章来源: 作者:裴惠民 发布时间:2018-03-19 08:34 点击数: 字体:

2018年3月17日,一个永远值得铭记的日子。在与会现场2970名全国人大代表见证下,在守候于电视机前的全国千家万户普通民众热切期盼中,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制度和宪法宣誓誓词,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体会议举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

礼乐嘹亮,礼兵威严,仪式庄重,宪法神圣,誓言铿锵,激情昂扬。看着电视机里现场直播的庄严画面,新当选的国家主席、国家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步履坚定、神情坚毅地走近宣誓台,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习主席的语调是那样沉稳自信,神情面容是那样从容不迫,动听悦耳又中气十足的誓言在人民大会堂里久久回荡。集体宣誓时,由新当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领誓,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新当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在领誓人身后依次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具历史意义的时刻,它开启了共和国宪法史的许多个第一:国家最高领导人作为执政党的总书记、国家主席、国家中央军委主席的第一次宪法宣誓,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人的第一次宪法宣誓,国家副主席的第一次宪法宣誓,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其他领导成员的第一次集体宪法宣誓。这次宪法宣誓仪式象征指向明确,在共和国新时代法治建设史上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回看整个宪法宣誓过程,庄严的仪式,铿锵的誓言,肃穆的气氛,深深感染和打动了全国人民。宪法宣誓仪式现场,有不少全国人大代表抑制不住激动的热泪;电视机旁,我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一种强烈的使命感、荣誉感、责任感油然而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把宪法放在依法治国的突出地位。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2014年12月4日,首个“国家宪法日”,全国各地纷纷开展宪法宣誓活动,但因为当时尚未统一规范,各地宣誓的形式、内容不一。2015年6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作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决定(草案)中规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以立法方式确立了我国宪法宣誓制度,并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决定》中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诞生后,2016年2月2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张德江委员长主持并监誓。2016年7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明确规定了参加宣誓人员的范围、宣誓形式和程序等。2016年9月18日,国务院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监誓。2016年以来国务院任命的38个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的55名负责人依法进行宪法宣誓。为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各地纷纷出台具体方案。据《中国人大杂志》报道,截至2016年2月底,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部制定了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办法。进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2018年2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对宪法宣誓制度相关规定作出适当修改。决定从2018年3月12日起施行。决定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2018年2月25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中提出: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一次宪法宣誓仪式,就是一堂宣传贯彻宪法的公开课;一次宪法宣誓仪式,就是一纸增强落实宪法意识的备忘录;一次宪法宣誓仪式,就是一管依宪执政、依法行政的催化剂。习近平主席等新一届国家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以尊崇宪法、维护宪法、贯彻宪法的实际行动传达了一个强烈的信号,即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更要践行以上率下,新时代人民共和国的法治建设才能步伐矫健、行稳致远。作为伴随着改革开放进程不断前进成长起来的一名基层法治工作者,进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对共和国法治建设的未来充满信心,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未来充满信心。在今后履行纪检监察监督、执纪、问责、调查、处置的全过程当中,当自觉增强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对违宪违纪违法行为的执纪审查、执法调查,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尽职尽责、不懈奋斗,集结在宪法伟大旗帜下,为早日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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