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随着监察法的颁布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纪检监察道路也迈进新时代、开启了新征程。比较新旧两部监察法,旧的行政监察法清晰表明了其行政权属性、行政权能的本质,而新的国家监察法则依照宪法明确了监察权作为国家治理结构和国家治理能力制度创新成果的法定赋权的统一性、独立性、权威性。从表面上看,尽管纪检监察干部都还干一样的活,仍从事着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但性质发生了质的变化。过去行政监察属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现今国家监察是同级国家监察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组织等人员的外部监督(除自我监督之外);从纪检监察干部身份上看,过去是行政机关公务员,现今为监察机关公务员。俗话说,到哪山唱哪山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与时俱进,解放思想,积极适应并主动对接施行国家监察法以后工作思维、工作方法、工作措施、工作手段出现的新变化、新要求。我认为时下最急迫的当为去行政化。
去行政化不是抛开一切从头来。毋庸讳言,监察机关来源于行政机关,监察干部分流自行政干部,机关职能有调整,干部岗位有变化,但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服务人民的“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能变,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不能变,行政机关讲团结、讲奉献、守纪律、高效率等好传统好作风好形象不能变,还需要继续在新的工作岗位继续发扬光大。
去行政化讲的是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新变化,要从过去以行政思维、行政理念、行政方法、行政措施、行政手段为主去研究分析、部署推动、督促检查、整改反馈工作,尽快转换频道、尽快落实转变到工作思维法治化、工作理念法治化、工作方式法治化、工作手段法治化、内部管理法治化、绩效考核法治化的法治化运行轨道上来。积极适应工作职能、工作岗位对个人工作能力素质的新要求,工作学习依规依法,说话办事有商有量,执纪执法严守规矩,努力形成平时学法、事前找法、办事依法、事事靠法的工作作风和工作习惯。
新机构成立了,新任务明确了,但落实去行政化、推进工作法治化的道路还很漫长。革命尚未成功,同志还需努力。你我任重道远,加油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