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纪审查工作中照章办事被认为“没人情味”,明察暗访被认为是“没事找事,专门给人添堵”,对于违纪违法行为给予处分被认为是“为了完成任务,拿个鸡毛当令箭”,经常听到有人这样评价我们的纪检干部。这是纪检干部面临的一大考验,面对不理解与质疑不知工作如何开展,尤其是我们这种小城市,熟人多圈子小,人情干扰太多。这些因素使一些纪检干部畏首畏尾,得过且过。
而我认为作为纪检干部,要敢于“得罪人”。我们得罪的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的纪律或者出现苗头性问题的人。面对这些人,要直接约谈严加调查,亮出执纪监督利剑,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做党的事业的“忠诚卫士”。
开展纪检工作是每一名纪检干部的职责所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开展执纪审查工作,是忠诚、干净、担当的具体体现。现实中有的纪检干部监督执纪中因人而异,认为因为工作得罪别人不值得,尤其怕得罪领导岗位的被调查人,另一方面经常会遇到有人说情,认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这些实际都是责任缺失不敢担当的表现,除了导致不正之风大行其道,也会让自己与违法违纪行为同流合污。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开展执纪审查工作,是对我们干部保护的良好体现。“得罪”是最好的保护伞,它让我们对干部的小错误早发现早教育,将其扼杀在思想懈怠的萌芽状态,使领导干部心中党的纪律警钟长鸣,远离违法违纪行为。“得罪”是纪检干部的“保护伞”,监督执纪工作中发现问题隐情不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是失职渎职,应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所以秉公执纪的开展工作也是我们纪检干部最好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