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臆断不可行

文章来源: 作者:李迎 发布时间:2018-12-19 14:50 点击数: 字体:

不管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工作中,凭主观臆断去做事情的案例不胜枚举,这种仅凭自己的主观臆想来认识、判断实物,是一种极为不良的思想作风,这种作风与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是相悖的,往往会误事并误伤他人。在我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以后,我在慢慢地纠正自己的这个“毛病”。

纪检监察工作容不得主观臆断。“一辆公车在工作时间停在超市门口,这会不会是公车私用呢?”大部分人看到这种情况可能会一口断定是公职人员在办私事。但是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在执纪审查调查过程中,就必须要让证据“开口说话”,不能主观臆断。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纪检监察部门接收的各类问题线索应接不暇,依纪依法办案不仅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能力和水平的具体体现,也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必然要求。必须讲原则、重事实、重证据,用事实说话,本着对举报者和被举报者双方都负责任的态度来办出铁案。

举报容不得主观臆断。纪检监察部门积极鼓励公民对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举报,但有时接到的信访举报材料中,反映的很多问题是举报人捕风捉影主观推测的内容,是带着情绪化来反映的,只是因为对被举报人有意见,所以就觉得他什么都有问题,但是又没有证据。曾在工作中遇到一位举报人在递交举报材料后又反悔,想来把举报信撤回,但是问题线索已经批转在办理中了。如果举报人都像这样抱着不负责任的态度举报,就会给纪检监察干部核查工作带来很多麻烦,花费精力人力去核实、撰写报告,兜个大圈子才发现反映的大部分内容都是失实,让人又气又恼。

我们在工作中不能像“盲人摸象”一般,偏执一方,以偏概全,这样洞悉不了世事的本来面目。在处理公务和生活中,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不能主观臆断,如果你现在已做出了偏执的事情,请你马上行动,找出导致你做出偏执事情的原因来,根据实际来改正,千万不要继续以偏执的思想来思考、做事,因为那样只能使你多走弯路、陷入困惑。

责任编辑:    马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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