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内容是十分宽泛的。以前,巡察工作只是在《党章》中学习过,在党委中心学习组和支部组织的学习过程中了解过,亲身接触并参与巡察工作尚属首次。三个月的巡察工作即将结束,通过边巡边学、边学边巡,我对巡察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巡察,顾名思义,巡回观察,巡是方式,察是手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这个四词十六字的方针也高度概括了巡察工作的实质内涵,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基础,巡察要达到的效果是形成震慑,巡察的作用是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是巡察的终极目标。
巡察,要摒弃怕得罪人的思想。刚开始被抽调的时候,自己还在犹豫,还有些顾虑,总想着,岚皋乃至中国一贯都讲究人情,顾及“面子”,而巡察是必须要发现问题的,就难免会碰及人情,触及“面子”,因为工作而得罪人。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和一名老村支书交谈时,他对我说:“莫怕,这不管你个人啥事,不存在得罪人,谁让那些犯错的人犯了错呢?不是你要去发现问题,而是巡察工作要求发现问题,这不是人情,是使命。”一席话后,我恍然大悟,心中余悸也顿时烟消云散,自此,我下定决心:旗帜鲜明的落实组织交付的工作任务,理直气壮的履行巡察工作职责!只要抱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态度去,就一定会得到被巡察对象的理解和支持。
巡察,首要工作即是发现问题。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基础环节,是巡察干部的“天职”所在,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发现问题就是背着显微镜寻找问题和线索,提着放大镜去观察问题,戴着滤镜深层次分析问题。如何去发现问题呢?我认为应该分别从“查”、“谈”、“访”中入手,围绕巡察重点任务,结合巡察对象实际,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把问题找准找实。通过发现问题,起到形成震慑的效果,达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目的。
巡察,对干部要求特别高。我县巡察工作一步一台阶,全县巡察人才库中储备了大量单位推荐、组织信任的巡察人才,每当新的一期巡察工作开始前,都会从库中抽硬人、硬抽人组建巡察组,被抽调的人不管是经验丰富的还是第一次参加巡察工作的,无不肩负县委的重托,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情怀,谨小慎微的去落实这项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安排。要想真正把赵乐际同志提出的“三个度”,即“党纪政纪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做到位,巡察干部就必须学习和掌握全领域的相关知识,就必须对巡察的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内炼功力,外树形象,业务精通,点穴精准。不仅要当好一名政治巡察员,还得兼好党内监督的执行员、方针政策的宣传员、社情民意的收集员、矛盾纠纷的化解员。
巡察,是没有盲区的。我们本期巡察的对象是村级党组织,有人认为,政治巡察县级以上部门无可厚非,而巡察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人员结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的行政村,是不是有些大题小做了?非也!全面从严治党一直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没有盲区,只要有党组织的地方就得有监督,就得把巡察这把利剑高悬于党旗飘扬的各个角落。村级党组织是我党最最基层的一级组织,“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万丈高楼平地起”,只有把巡察的作用发挥和体现在最基层,“微腐败”才能被扼杀在还没有萌芽的状态;只有最基层党组织规范了、强化了,我党执政的生命力才会更加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