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的“四端”

文章来源: 作者:张杰 发布时间:2019-07-03 16:27 点击数: 字体:

孟子提倡“性善论”,认为人性本善。由此形成的“四端说”实际上就是儒家思想认为人应该具有的四种德行: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

恻隐之心,体现在基层干部的扶贫之路上。一直都相信实现公私分明,最好的办法就是将工作与生活分开,在工作时不掺杂私人情绪,才能保证自己的事情有序完成。但是在扶贫工作上所看到的一些小事却改变了我的认知,让原本冰冷的工作模式在人性温度的滋养下,变得温暖而感人。那一天下村走访贫困户,在村活动室修改完善资料的时候,同事的一个包挂户来了,老人拄着拐杖,在妻子的搀扶下,走进了活动室。同事赶忙上前问候,询问了老人的难处,在了解事情真相之后,同事就想办法帮助解决,并且自己出钱给贫困户买药,还开车将贫困户带至离家不远的路口。我调侃地说了一句:“要是你的包挂户看病都来找你付医药费,你会怎么办?”,同事笑着说:“老人可怜,三个女儿都嫁出去了,老人联系她们,她们却都有自己的难处。既然我能帮,就多帮一些吧”,听到这样的回答,我的脑子里冒出来一个疑问,扶贫难道也是做慈善?

羞恶之心,体现在纪检干部的知错就改上。作为一名纪检人,我们的言行举止有时候代表的不仅是个人,更是整个纪检部门。所以在纪检体系内,我们需要在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谨言慎行,立好标杆。但有时候错误还是会发生,当错误发生的时候,自责与羞愧大过了推脱与辩解。在自我检讨之后,不是对他人充满怨恨,而是时刻提醒自己在工作中要更加细致与谨慎。毕竟小树苗在长成一棵笔直的大树的过程中,总是需要种树人不断地敲打长歪了的枝干,这是一种培养更是一种成长。

辞让之心,体现在基层干部的和而不同上。日常开会有大有小,开会的目的是通过讨论的方式来解决实际问题。那么在对待同一个问题,意见相左就会引起争论,但争吵不是结局,是要将不同的意见进行整合与比较,综合考虑相对更有益的方案,此时的退让就显得十分重要。“辞让”并非无底线、无原则的退让,而是本着对决策者做出公平决策时的敬重与自身对决策施行之后的效益进行衡量之后的一种取舍和礼让。

是非之心,体现在纪检干部的查案办案上。监督执纪是我们纪检人的职责所在,在乡镇纪检部门工作,一方面要承接上级纪检部门下达的问题线索,另一方面还要查清村民举报反映的问题。对于每一条问题线索,纪检人都秉承着务必将事情查清楚的态度,但是在这过程中,难免会存在失实举报,一个问题重复多次举报等现象。问题线索调查清楚之后,若其中存在违法违纪的情形,定会严肃办理,但是如果查到最后发现被举报的当事人是清白的,也要给群众一个交代,不可以放过一个坏人,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明辨是非,查实真伪,是每一个纪检人都应具有的职业素养。举报人希望通过纪检部门来严惩违纪者,被举报人同样希望纪检部门能还自身一份清白,既然手握衡量是非对错、腐败廉洁的标尺,就应该将这一份职责公正的履行到位,这样才不负群众的期望与自身的使命。

“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这是孟子的“四端说”。时下新民风倡导“诚、孝、俭、勤、和”,我们在工作中也应该具备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

责任编辑:    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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