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在加强纪律法律修养的同时,高度重视家庭美德修养,做家庭美德修养的模范。
党员干部加强纪律法律修养,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不仅是党员干部政治上的要求,更是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仅是敬纪畏法的具体体现,更是加强文明美德和家庭美德修养的具体要求。
从2017年民法总则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到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草案“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的明确规定,都为党员干部加强家庭美德修养,修炼、实践平等、和睦、文明、和谐、融洽的夫妻关系、家庭关系,做家庭美德修养的模范指明了基本方向,提出了基本要求。
同时,我国现行婚姻法也明确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党员干部加强家庭美德修养,要从家庭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既加强内心道德修养,提高家庭美德修养的自觉性。同时,又要强化遵守社会主义道德,树立共产主义道德,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战略高度的主动意识,更要站在“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的历史逻辑上去把握,去历练,去修为,不断地提高家庭美德修养的水平,做家庭美德修养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