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公”, 就是社会或社会利益,就是单位;所谓“私”,就是个人或个人利益。《党章》第二章第十条就提到“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所以说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个人一定要完全服从组织,组织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如今,物质生活的不断提高,人们的价值观、人生观也悄然发生着变化。部分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由于缺乏必要的政治理论学习,政治素养不高,服务群众的宗旨意识淡漠,导致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松懈,危机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欠缺,“公”与“私”之间的平衡被打破,“天平”出现了倾斜。工作中存在斤斤计较,拈轻怕重,或者挑挑拣拣作风漂浮;更有甚者是心理扭曲,“公”的概念模糊甚至消失,“私”的欲望逐渐膨胀,导致逐渐走上腐化堕落的不归路。这些问题的存在,无不时刻在提醒着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对待“公”与“私”的问题上,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将党纪国法牢记于心,不要因一时“贪恋私欲”,而葬送了自己一生前程和家庭。
做事讲原则是做人底线。现实生活中,坚持原则的干部往往给人的印象是不好“说话”,往往给领导和群众留下“固执”、“不圆滑”的印象,用群众的话说,就是“死脑筋”,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就是这样的一群人。做事太认真,做人太讲原则,处事太机械,有点像“机器人”;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做人做事从来不知道变通,据说大脑都已经僵化,尤如“木头人”。但正是因为有这样一支敢于坚持原则的纪检监察干部,他们不怕得罪人,敢于担当,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对违规违纪的人和事敢抓敢管,坚决维护党和人民利益,让社会风气得到了根本好转。
纪检监察干部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肩负着神圣职责,没有理由不坚持原则。工作中严格坚守职业操守和工作纪律,干事讲原则,做人守规矩。党员干部只有坚持做到党性强、有原则、敢负责,才会坚持正确的主张和意见,遇到问题才敢于面对,遇到矛盾才敢于处理,遇到歪风才勇于斗争。
做为一名共产党员,要牢记自己举起拳头面对党旗庄严宣誓的时刻,牢记党的宗旨,重温《党章》,加强学习,努力做一名合格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