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要“会干事”更“会宣传”

文章来源:南宫山镇 作者:陈一铭 发布时间:2026-03-30 09:20 点击数: 字体:

长期以来,纪检监察干部以铁面无私、冲锋在惩贪反腐一线的实干形象深入人心。这份信任,源于办案力度与执纪刚性。然而,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承担的已不仅是惩治腐败的“硬任务”,还有净化政治生态、凝聚社会共识的“深功夫”。这就决定了,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能干事”,还要“会宣传”。

宣传不是“锦上添花”,而是战略必需。宣传之所以关键,不仅在于舆论导向的把握,更在于它承载着决策层了解基层实情的重要功能。无论是报纸、内参还是电视新闻,都是上级掌握真实情况、研判形势的重要渠道。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果、发现的问题、遇到的挑战,如果无法通过有效宣传进入这一信息通道,其重要性和紧迫性就可能在更高层级的决策视野中被稀释。因此,宣传不是可做可不做的“软任务”,而是让主责主业被看见、被理解、被支持的战略支撑。

在信息时代,“酒香也怕巷子深”。查办案件是“拔烂树”,而广泛深入的宣传则是“护森林”。通过宣传,可以将个案的震慑力转化为对同类问题的预警力;可以将纪律规矩的条文转化为生动可感的警示教育;可以将“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决心传递为社会可感知的安全感与信心。宣传一旦缺席,反腐成果的社会效益将大打折扣;而有效的宣传,则能将其政治效果、廉政效果、社会效果成倍放大。

纪检监察宣传绝非简单的“记功簿”,而是一门精细的治理艺术。懂宣传的纪检监察干部,善于将案件剖析、纪律申明、警示教育有机结合,打出“组合拳”。宣传内容既要有雷霆万钧的案例剖析,也要有苦口婆心的规劝提醒;既要揭示“四风”变异的隐形外衣,也要申明纪律红线的不可触碰。比如,专题曝光利用审批权“吃拿卡要”、破坏“亲清”政商关系的行为,同步解读护航营商环境的相关纪律规定,既让干部心存敬畏,也提振了企业和群众的信心。再如,在乡村振兴领域,深入宣传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的使用方法,让群众明晰“微权力”的边界,就能更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赢得基层民心。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征程上,纪检监察干部肩负双重使命:既是执纪执法的“尖兵”,也是党的政策主张和反腐战绩的“传播者”。“会宣传”不是务虚,而是实打实的能力要求。只有将“会干事”的硬功夫与“会宣传”的软实力结合起来,纪检监察工作才能更好融入治理体系,实现从“惩治极少数”到“管住大多数”的深化,汇聚起更加深厚的清廉正气与执政公信力。

责任编辑:    lgx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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