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和《岚皋县2022年巡察工作计划》,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22年11月中旬开始,用2个月时间,对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县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县环卫保洁有限责任公司3个国有企业开展常规巡察,对县职教中心、岚皋中学、城关中学、城关九年制学校、城关小学、城关第二小学6所学校和县幼儿园、县第二幼儿园、县第三幼儿园3所幼儿园开展延伸巡察;对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招投标服务中心)4个县直部门开展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暨作风问题专项巡察,对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来水公司4个县直部门(国企)开展涉水领域暨作风问题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及对象
(一)2022第三轮常规巡察
1.国有企业
(1)巡察内容:一是坚守政治监督定位,紧盯国有企业党组织职能责任,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及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开展巡察监督,着力解决国有企业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等突出问题。二是结合县委当前开展的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聚焦重点工作落实、解决重点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机关效能、减轻基层负担和“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六个方面强化巡察监督,重点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
(2)巡察对象: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县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县环卫保洁有限责任公司。
2.学校(幼儿园)
(1)巡察内容:一是结合教育教学单位特点,紧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方面,深入查找和推动解决制约影响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深层次问题。二是结合县委当前开展的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聚焦重点工作落实、解决重点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机关效能、减轻基层负担和“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六个方面强化巡察监督,重点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
(2)巡察对象:县职教中心、岚皋中学、城关中学、城关九年制学校、城关小学、城关第二小学,县幼儿园、县第二幼儿园、县第三幼儿园。
(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涉水领域暨作风问题专项巡察
1.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
(1)巡察内容: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力的问题;是否存在手续审批环节服务不到位和把关不严格的问题;是否存在工程招投标环节不规范的问题;是否存在工程项目实施环节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项目资金管理环节不严格的问题;是否存在项目竣工验收和结算环节乱作为的问题。
(2)巡察对象: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2.涉水领域
(1)巡察内容: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存在在涉水领域管理中玩忽职守、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是否存在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在水利项目建设、供水管网维护维修、设备采购等工程项目中,违规干预插手工程、收取企业回扣、搞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等问题;是否存在抄表员“用多抄少”,随意改变用水性质用水比例、擅自降低收费比例谋取私利等问题;是否存在涉水便民服务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作风不严不实,态度生硬、推诿扯皮、吃拿卡要、违规乱收费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是否存在供水企业、小区物业相关单位、个人以管理、欠缴物业费等为名,违法违规停供生产、生活供水问题;是否存在涉水企业“靠水吃水”搞特权,大搞“福利水”,企业所属单位、小区及企业干部职工长期不缴、少缴水费等问题。
(2)巡察对象: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来水公司。
二、分组情况
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县环卫保洁有限责任公司、城关中学、城关小学、县幼儿园。巡察组驻地:县纪委监委办公楼四楼403室、406室。举报电话:17789231063,举报电子邮箱:xcyz2022@163.com。
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岚皋中学、城关九年制学校、县第二幼儿园。巡察组驻地:县纪委监委办公楼四楼401室、411室。举报电话:17789231061,举报电子邮箱:chenbo19930328@163.com。
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县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县职教中心、城关第二小学、县第三幼儿园。巡察组驻地:县纪委监委办公楼四楼407室、417室。举报电话:17789231065,举报电子邮箱:L17789231065G@163.com。
专项巡察组负责对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开展重点工程项目领域建设暨作风问题专项巡察,对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来水公司开展涉水领域暨作风问题专项巡察。巡察组驻地:县纪委监委办公楼四楼402室、418室。举报电话:18992578653,举报电子邮箱:szq202211@163.com。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来电、来访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来信请寄岚皋县纪委监委办公楼四楼县委巡察办转巡察组。
巡察组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县委巡察办监督电话:0915-2519100。
中共岚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