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和《岚皋县2024年巡察工作计划》,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24年12月初开始,用1个半月时间,开展十五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围绕食品药品安全、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整治情况和十五届县委第七、八轮巡察整改质效实施专项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督重点
(一)群众身边具体实事整治情况专项巡察。围绕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整治情况(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殡仪馆乱收费,骗取套取社保基金,政府或国企项目欠薪,重复医学检查检验,不动产“登记难”,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棚改居民逾期未回迁安置,城镇燃气安全,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不高,高标准农田质量不达标、挤占挪用资金,“村霸”“乡霸”“沙霸”等突出黑恶,夏季夜市假劣肉制品,消防执法“微腐败”,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开展巡察。一是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相关部门和单位是否将15件实事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核实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否具体抓、抓具体,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二是工作推进情况。了解各项实事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是否按照既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有序推进。查看是否存在工作滞后、进展缓慢等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三是整治效果情况。评估实事整治工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调查群众对整治工作的满意度,收集意见和建议。四是作风纪律情况。检查相关工作人员在实事整治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审查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如贪污腐败、挪用专项资金等。
(二)巡察整改质效专项巡察。一是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巡察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整改工作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等情况。二是集中整改情况。巡察被巡察党组织是否结合实际精心制定整改方案,是否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及整改情况台账,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按时完成巡察组交办的立行立改事项,是否按要求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具体问题是否整改到位。三是报告、公开巡察整改情况。巡察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方案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相关资料是否按要求报送,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是否按要求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情况。巡察被巡察党组织是否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对需长期整改的任务是否分阶段明确目标紧盯不放,是否认真办理巡察建议书,是否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是否根据整改工作需要深化系统治理。五是其他需要巡察的整改情况。纪检监察、组织部门日常监督或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是否整改到位,组织单位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和关联对象等对整改质效进行满意度测评。
(三)食品药品安全专项巡察。一是监管部门履职情况。检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贯彻执行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情况。查看监管责任落实,包括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抽检监测、执法办案等工作是否到位。评估监管部门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机制。二是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审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资质、许可管理是否合规。核实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质量控制、原料采购、储存运输、人员管理等制度。检查企业对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情况。三是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情况。排查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存在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查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的开展情况。四是社会共治情况。了解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成效,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检查投诉举报渠道是否畅通,对投诉举报的处理是否及时、有效。
二、分组情况
群众身边具体实事整治情况专项巡察组负责巡察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委政法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巡察组办公地址:县纪委监委办公楼四楼403室、405室、411室。举报电话:17789231061,举报电子邮箱:17789231061@163.com。
巡察整改质效专项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六口工业园区管委会(县飞地办)、县医疗保障局、县妇联、县直机关工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县供销联社、县工商联、县档案史志馆、县统计局、县审计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县信访局、共青团岚皋县委、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总工会、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委统战部、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巡察组办公地址:县纪委监委办公楼四楼406室、407室、417室。举报电话:17789231063,举报电子邮箱:xcz1233212014@163.com。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发改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经贸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食药安委办)等单位。巡察组办公地址:县纪委监委办公楼四楼401室、402室、418室。举报电话:17789231065,举报电子邮箱:langaoxuncha202403@163.com。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来电、来访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来信请寄岚皋县纪委监委办公楼四楼县委巡察办转巡察组。
巡察组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915-2519100。
中共岚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