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岚皋县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十五届县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县委巡察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31 14:47 点击数: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中旬至5月底,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法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7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扛牢压实主体责任,确保整改落地落实

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法院党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全面客观、直指问题、一针见血,我们完成认同、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真改实改,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扛在肩上、落在实处,在抓整改落实上见真招、动真格、求实效,切实将巡察整改转化为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有力举措,转化为推动执法办案“质效双优”的重要动能,以整改的实际行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严格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在巡察情况反馈会议结束当天,立即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精神,严格按照县委决策部署和巡察整改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研究制定整改计划,部署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整改工作办公室,建立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政治部持续跟踪问效的整改工作体系,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实责任分解。认真讨论梳理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细分为16个具体问题,制定40余项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经过深入讨论、反复推敲、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中共岚皋县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做到了整改任务可量化、易检查、能问责。各部门、人民法庭聚焦问题关键环节,紧盯时间节点,倒排整改期限,细分整改措施,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确保整改工作有效有序有力推进,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到推动法院事业长远发展上来。

(三)严格监督检查,推动整改责任落实。按照整改方案,紧盯整改时限和各个阶段工作要求,坚持把督促检查贯穿到整改落实的全过程,及时动态了解情况,明确工作进度和整改成效。在整改工作过程中,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整改任务的推进情况,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执法办案相结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同时,强化建章立制,杜绝问题发生,全面堵塞漏洞。

二、聚焦反馈意见,全方位推进问题整改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安排学习计划。修改完善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等内容全部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并提请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二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关于新时代推进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提质增效的若干措施》,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大会、部门会议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同时,将通过强化督促检查,举办理论考试、分享会、大讲堂等方式,增强学习实效,检验学习成果。三是强化集中研讨。在举办轮训班、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前,提前确定研讨主题和参加研讨的人员范围、发布通知,每次安排不低于2人,且其中1人必为班子成员,切实提升学习实效。四是强化学用结合。认真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大讲堂等线上线下培训13期,切实提升干警业务素质。依照《岚皋县人民法院关于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评查和责任追究的办法》评定瑕疵案件2件,在考核中对案件主办人进行了扣分。

2.关于“案件质效还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质效通报,将审限内结案率纳入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督促法官科学合理安排办案进度。二是发挥审判委员会、法官会议“会诊把脉”作用,持续优化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切实将法官会议作为法官解决案件疑难复杂问题和共交流同发展的实践平台,统一法律适用及裁判尺度。三是对书记员开展了送达工作培训,邀请专业技术人员针对电子案卷随案同步生成和线上送达进行逐一解析,并现场进行实操培训和答疑解惑。审管办对各部门电子送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电子送达使用率低的部门通报批评。

3.关于“落实《人民陪审员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人民陪审员法》规定的人民陪审员数量不低于法官数三倍的要求选任人民陪审员,会同县司法局、县公安局选任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39名,已经2025年 2月 13日岚皋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二是按照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总体随机抽取、个案特选调度”的方式,将39名人民陪审员进行随机分组,要求业务庭室按照分组抽取人民陪审员参审,确保每位人民陪审员每年均能参与审判活动且每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不超过30件,达到陪审均衡,发扬司法民主。

4.关于“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法官助理业务培训1次,邀请审委会专职委员龚太刚以《裁判文书写作格式》为主题作交流分享。制定印发《关于落实案件阅核工作机制的试行办法的通知》,全面落实院庭长阅核制,阅核人对裁判文书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结果、文书质量全面阅核,并签批留痕。二是组织召开裁判文书纠错系统应用培训会,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参加培训,技术人员对文书智能纠错系统功能进行操作演示,助推文书质量提升。三是扎实做好司法建议工作,深挖案件办理中发现的规律性和普遍性问题,将司法建议“金点子”转化为社会治理“金钥匙”,2024年以来共发出司法建议16份,均得到被建议单位的积极采纳和及时反馈,采纳反馈率100%。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5.关于“从严治院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印发《中共岚皋县人民法院党组、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2024年抓党建责任清单》《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召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研究部署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召开党组会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含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汇报3次。二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监督的通知》,定期发布廉洁提醒。将“一岗双责”工作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针对性加强督促检查。将“一岗双责”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强化结果运用。三加强离任干警管理,严格执行《岚皋县人民法院组织人事管理制度》,建立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名录和台账,实施离任人员动态数据管理,定期研判,严防利益勾连和利益输送。

6.关于“工作作风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明工作纪律,召开法官助理、书记员岗位技能培训会,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忠清紧扣政治素养、纪律作风、司法礼仪等方面进行专门培训。将纪律作风建设摆在首位,在全院干警会议、党员大会、党组扩大会上必作强调。二是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政治部履行督查职能,采用现场督察、查阅记录、调取视频资料等方式对全院各部门、人民法庭进行督察巡查,针对发现问题,现场进行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三是扎实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查摆2023年以来庭审、诉讼服务、立审执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司法作风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7.关于“案件标的执行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执限意识,对执行案件实行全方位、全流程监管,截至2024年12月,我院首执案件审限内结案率100%,平均结案时间35.26天,全省法院排名第4,全市排名第3;终本案件14件,首执案件终本率(负向指标)4.50%,全省法院排名第9,全市排名第2。二是用足用好强制措施,截至2024年12月我院依法拘留失信被执行人3人,限制高消费86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4人次,有效惩戒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干扰执行等行为。三是完善罚金执行机制,刑事审判庭在判决生效之日即移送执行局,执行局及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2024年以来执结73件刑事涉财执行案件,执行到位金额478503.63元。

8.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岚皋县人民法院车辆管理办法》,确定综合办对全院车辆统一管理,公务车辆送修保养由驾驶员在内网履行审批手续后送修并签字确认,从公务用车加油、申请、派遣、审批、维修、事故处理等方面实现规范化管理。二是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核销分级审批,大额资金安排、支出等一律按照“三重一大”程序审议。

9.关于“固定资产管理还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审判大楼未办理产权证事项。我院在2017年已办理环保、规划、气象等验收手续。因土地出让金尚未缴纳完毕,无法办理产权证。我院目前正在积极汇报协商当中。二是针对审判大楼消防验收事项。我院已向县住建局备案,目前消防正在整改,预计今年5月前能完成验收。

10.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非税收入监管,按照规定足额上解入库,2024年已上解非税收入2次。二是加快执行案款兑付,2024年已完成执行款兑付2277万元,确保及时把当事人胜诉权益变成真金白银。三是严格执行诉讼费预交电子退费,自2024年1月起我院全面实行诉讼费电子缴费、电子退费,诉讼费线上缴退费系统采用“一案一账号”,案件办结后,办案人员直接在网上操作即可实现实时退费。四是制定《岚皋县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成立司法救助委员会,司法救助案件必须由司法救助委员会审议通过,且明确一次救助原则,对同一案件的同一当事人原则上只进行一次性救助,救助金原则上一次性发放。2024年对23件25名特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0.25万元,特别是将儿童抚养费案件纳入救助范围,依法为8名儿童发放救助金9万元,让司法为民带着温度落实落地。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院党组每季度听取党建工作情况1次,并按时如实记录在纪实手册中。二是把收缴党费纳入主题党日的规定动作,党费由支部组织委员每月核算收取,2024年以来足额收缴党费12次。

1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截至2024年12月共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4次,班子成员讲党课6次。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收集讲党建活动资料并形成专档,班子成员自觉带头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分层分类与干警进行谈心谈话,并记录在谈心谈话记录本中。二是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支部结合重要节日有计划地开展了“过小年包饺子迎新春”、庆祝“三八”妇女节暨“女法官国际日”“读志知史 法治同向”暨“共话中秋佳节”、创文、反诈宣传、入村帮扶、卫生整治等主题党日活动共12次。三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2023年、2024年党组民主生活会,从深入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等方面扎实做好会前准备,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实事求是地指出问题、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会后抓好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13.关于“党员发展程序有瑕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个别党员发展时间逻辑不严谨事项。我支部将严格按照党章和《细则》发展党员,遇到难题及时请示汇报。二是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管理,支委组织委员对发展党员资料进行检查和重新整理,对资料不完善、不健全的进行补充,并将补充完善后的材料及时归档。同时完善纪实手册,杜绝不规范记录和用语。

1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院内重点岗位干警进行调整,保密、财务、人事、党务等岗位一律使用政法编制干警。对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警已及时报请县委调整。二是强化干部教育引导。我院召开法官助理会议,提请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分别针对年轻干警当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主动、不严谨等现象,分析原因、指出危害,鼓励干警积极工作,为民服务。强化平时提醒,针对出现的不良现象,采用提醒谈话方式,及时进行警醒。三是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奖金分配、评优评先、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激发干警干事创业激情。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15.关于“巡察整改资料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政治部,指派专人负责问题整改的协调组织、材料报送、检查督办、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针对本次巡察反馈问题,均建立专档、整改台账、问题清单和印证资料并留存。

16.关于“未建立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通知,确定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认领一个课题,并撰写至少1篇调研文章或论文提交。二是强化内部摸排。要求刑事审判庭牵头,每月摸排干警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等风险隐患,早发现早警示早处理。三是针对本次巡察反馈问题,先后制定《关于新时代推进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提质增效的若干措施》《关于落实案件阅核工作机制的试行办法的通知》《中共岚皋县人民法院党组、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2024年抓党建责任清单》《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关于扎实做好司法建议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监督的通知》《组织人事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健全完善固定党日活动的通知》等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三、全面完成整改任务,持续提升整改成效

县法院党组将继续坚持把“严”和“改”贯穿问题整改始终,不断强化政治定力和使命担当,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推动整改的重要抓手,持续提升整改工作成效,不断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巡察整改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客观要求。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表现,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县法院党组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决做到不打折扣、真改实改、彻底整改。

(二)强化责任勇于担当,确保巡察整改统筹推进压茬推进。县法院党组将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将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坚持与巡察、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积极沟通,继续加强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靠前指挥、以身作则、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坚持党组书记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履行好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党组成员加强协调配合,抓好分管部门整改任务;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能作用,坚持巡察整改全程跟踪问效;要求牵头部门与落实责任部门深抓细抓实抓,扎实完成各自整改任务。

(三)直面问题勇于革新,坚持巡察整改“严紧实”。县法院党组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整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整改任务清单”逐月汇总销号,及时深入掌握情况,不断加强过程跟踪,全面落实整改要求,确保问题整改有力有效、持久深入。同时,严肃整改纪律,以斗争精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力戒“过关”心态,坚持不夸大成绩、不隐瞒问题、不避实就虚,全力以赴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努力实现高质量巡察整改。

(四)着眼长远建章立制,发挥巡察整改标本兼治作用。县法院党组将坚持“当下树”和“长久立”相结合,既抓好巡察整改具体问题,又注重剖析症结,努力做到举一反三。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县法院党的建设相结合,与法院队伍“四化”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将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统筹推进,把制度建设要求贯穿巡察整改始终,用实际工作成效体现巡察整改效果,为推进和美岚皋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915-2521312;邮政信箱: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城关镇罗景坪社区,邮编:725400;电子邮箱:286661871@QQ.com。

                                                                                                                  中共岚皋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5年3月31日

责任编辑:    lgx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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