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保持惩治的高压态势,认真落实助力“县摘帽”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 5起扶贫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民主镇银盘村村委会主任刘从平挪用五保户名下补助款问题。2018年5月,刘从平分三次将五保户刘道春名下补助款7050元取出私用,直至核查组对此问题核实前,才将取出私用的7050元退还到原账户。2019年4月1日,刘从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岚皋县蔺河镇大湾村会计李方平不按规定上缴灾民建房补助款问题。李方平对其代管的7.18灾民建房补助款有意隐瞒、久拖不缴,同时不及时、不如实向镇政府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报告村级财务情况。2019年7月25日,李方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南宫山镇溢河村会计杨兴建工作失职失责漏报村民高龄补贴问题。杨兴建负责高龄补贴申报审核工作,因不认真履职尽责,将该村刘同芳和周关云漏报,且在历年的核对自查中均未发现和补报,直至2019年5月被上级检查发现。2019年9月17日,杨兴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四季镇天坪村动物防疫员袁昌寿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问题。袁昌寿不认真履行春季动物防疫和“非洲猪瘟”防控免疫注射工作职责,致使贫困户养殖生猪死亡及经济利益受损、全镇养猪产业发展受到不良影响。2019年10月12日,袁昌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大道河镇月池台村党支部书记胡德银向搬迁群众乱收费问题。胡德银在没有政策依据的情况下,违反有关规定,向享受陕南避灾扶贫搬迁户收取3000元“村务经费”,群众多次讨要拒不退还。2019年6月18日,胡德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