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民主镇政府退休干部刘庭恩伙同永红村村会计徐启才骗取国家陕南移民搬迁补助款问题。2014年6月,刘庭恩以其堂弟刘某银的名义申报陕南移民搬迁补助。12月15日,在村会计徐启才的帮助下,刘某银被确定为陕南移民搬迁补助对象,随后,刘庭恩领取了40000元陕南移民搬迁补助款。2018年9月18日,刘庭恩、徐启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调查前,刘庭恩已主动将涉案款物上交县财政暂扣款专户。二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交司法处理。
2、 孟石岭镇前进村村支书胡广平不认真履职,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损失问题。2017年11月,胡广平在邓某翠户口未迁回的情况下安排工作人员将其登记上报为贫困户,致使镇扶贫办将其纳入集中安置对象,享受扶贫建房政策。2018年9月15日,胡广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蔺河镇干部周平不按照组织要求开展驻村工作问题。2018年2月28日,蔺河镇政府确定周平为蒋家关村驻村工作队员后,周平以身体有病为由拒绝担任扶贫工作队员,镇村领导多次与其沟通谈话,周平仍然不服从组织安排,拒绝在村签到且不按要求开展驻村工作。2018年9月19日,周平受到记过处分。
4.民主镇榨溪村党支部书记邱文均套取陕南移民搬迁补助款及民政救灾资金问题。2011至2012年期间,时任太洪村党支部书记邱文均分两次以农户名义套取民政救灾、陕南避灾移民安置资金共162000元,用于村级活动室建设。2018年10月18日,邱文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