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持续深学热议《监察官法》

文章来源:组宣部 作者:郭丽 发布时间:2021-09-16 10:04 点击数: 字体:

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监察官法以法律形式明确监察官的职责义务,强化对监察官履职全过程的监督,为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提供了重要保障。岚皋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多种途径持续开展学习讨论,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对标要求、学思践悟。

“制定《监察官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的现实需要。”岚皋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冯尚生表示,党和国家赋予监察官的身份和荣誉,我们要倍加珍惜、忠诚履职。一方面,要提升专业化水平,做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忠诚卫士。另一方面,要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自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努力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监察官法》对监察官的条件、选用、考核、培训作出了明确规定,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加有利于推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同时,将监察干部的权力义务、考核管理、工资待遇等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固定,有利于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和被监察人员得到法律的保障,增强了我们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岚皋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祝敏凯说。

“《监察官法》强化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明确规定了‘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从法律制度上防止了纪检监察队伍的‘灯下黑’”。岚皋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部部长郭丽表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与群众接触最多,必须正确行使权力,严格自我约束、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做为党和人民服务的忠诚卫士。

“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秉持‘打铁自身硬’的原则,牢固树立对党忠诚、为民服务的宗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正义就在身边,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岚皋县城关镇纪委书记鄢家重谈到。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用更高的政治素质、更强的业务能力、更过硬的工作作风履行国家赋予的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风,为谱写岚皋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岚皋县大道河镇纪委书记郭义山表示。

“作为一名新入职的纪检监察干部,学完《监察官法》,深感责任重大。为了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必须用更多的时间去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全员培训,多与老同志学习交流,提高业务能力,力争做一名知法守法、清正廉洁、忠诚有为的监察官。”岚皋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干部龚承贵在集中学习会后谈到。

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监察官法》,学深悟透监察官职责、义务和权利,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担当意识和工作水平,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职尽责,以正风肃纪反腐释放出的强大监督推力持续推进岚皋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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