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做好“三员”为群众信访举报“引路”

文章来源:信访室 作者:田春柳 发布时间:2021-09-16 10:08 点击数: 字体:

自《纪检检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出台以来,岚皋县纪委监委将畅通举报渠道、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努力做好政策宣传员、受理服务员、信访协调员“三员”,积极引导群众从“要举报”向“会举报”转变。

1-8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待群众215人次,受理信访举报121件,其中检举控告84件,已初核了结35件,函询了结4件,立案1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6人;协调解决群众各类信访问题64件。

做好政策宣传员。采取传统与新兴媒体结合、线上线下统筹并行的方式,广泛运用电视传统媒体和公示栏、宣传标语、展板等户外媒体,加大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力度;深入机关、企业、社区、镇村开展“四进”活动;利用网站、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QQ工作群、LED展示屏等新兴媒体平台,编辑制作新媒体产品宣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切实保障电、信、访、网信访举报渠道畅通,积极为群众信访举报“引路”。同时,结合作风建设13个专项整治、问题督查、专项巡察,融入信访举报宣传,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探头”作用,精准发现各类专项领域 “微腐败”问题。

做好受理服务员。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信访室认真甄别区分信访举报业务范围。对于业务内的,做到应收尽收,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不予受理;有具体事实的,理清逻辑,找准存在的核心问题,为审查调查提供有力线索依据。对于业务外的,做好信息登记、为群众做政策引导。对上级转办件,做到及时签收,及时录入,及时分办,及时办结。同时建立各类台账,实行专人管理,确保流向清楚,责任明晰,对接收的检举控告问题线索按期进行处置、办结、回复。重点对初信初访受理检举控告重点问题和实名举报件做到快速处置、快速办结、快速反馈,转办一起、办结一起、回复一起,让群众反映问题有途径,源头预防化解更及时、解决群众诉求更高效,有效避免信访人“遇病乱投医”的现象。

做好信访协调员。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的问题,掌握线索及时研判,及时分办,督促承办单位快速处置办结。对业务外的信访问题,及时给举报群众做好政策法规引导,并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提供各方面帮扶,同时,协调联动多方单位参与,齐抓共管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诉求问题。对可能引发集体访、越级访或群体性信访问题第一时间进行介入,及时对接相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化解,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使信访举报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大家庭的关怀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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