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11日至10月25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岚皋县中医医院进行了巡察。2017年11月23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向县中医院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存在的问题:一是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搞变通。如在执行差旅费报销政策上,违背上级文件规定精神,变相提高标准,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二是部分班子成员缺乏担当精神,工作中回避矛盾和问题,怕出问题怕担责任,挫伤了一线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个别成员在工作上拈轻怕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不强。三是班子核心作用不突出。没有理顺一把手负总责和“五个不直接分管”之间的关系,存在统揽全局不足,班子集体决策效率不高的问题。班子分工不合理,不明确,职责交叉,落实工作有推脱扯皮现象。
整改情况:1.召开差旅费报销专题会议,取消了公务派车补助规定“6公里以上公务派车使用私车每公里补助2.0元”。以后凡出差一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凭车票报销。2. 停止对贫困户、生活困难户、本院职工及家属所有住院费用减免。3.领导班子按照“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结合县卫计局领导班子分工情况,逐条逐项落实到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实现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杜绝出现某项工作无人分管、落实工作推诿扯皮的现象。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存在的问题:一是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正常。日常“三会一课”坚持不到位,政治理论学习、专题讨论、民主评议、谈心谈话不深入。党支部书记抓党建精力投入不足。二是党组织引领作用不强。不能凝聚党员干部思想共识,形成共谋发展的局面,干部职工小富则安、得过且过思想严重,医院业务发展缓慢、中医特色优势不明显。三是党务政务公开不到位。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重大决策、项目建设公开不到位,财务监督制度落实有偏差。四是选人用人把关不严。医院临聘人员比例过大,人员结构不合理,医院医技水平不高、效益低下。中医人才梯次培养不够,存在青黄不接、后继无人的问题。
整改情况:1.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4]17号文件精神,“按照县域户籍人口每千人3张病床,床位和人员编制1:1.5的比例,核定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总量。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60:30:10的比例设置。”我院应核定床位156张,人员234人。目前中医医院实际开放床位80张,应有职工120人,现有在岗职工110人(其中在编在岗72人、临聘专业技术人员36人、临聘清洁护工2人)。一是待门诊综合楼投入使用后,我院将专题报告至县卫计局、县人社局,采取公开招考的方式解决人力资源短缺、人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规范医院临聘职工招聘程序。二是通过外出培训进修,合理设置医院科室及规模,结合省中医药管理局下达的项目建设加强中医特色科室建设,根据工作量合理分配专业技术人员。
2.由于基建工作、业务工作繁琐,医院支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时有发生,通过巡察提出的问题,今年安排专人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工作,按照规定按时完成三会一课、专题研讨、“e报三评”等基层党建工作;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 “一岗双责”制度,承担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也定时对科室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行风检查、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存在的问题: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党风廉政工作安排的多,结合实际监督落实的少。少数班子成员有好人主义思想,对干部职工中存在的问题不愿管、不敢管。二是“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购置医疗设备集资分红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且在2014年国家卫计委明令禁止后至今未进行整改。三是内部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未按照新医改要求,建立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成本核算、分配方案的制定没有与效率和服务有效挂钩,职工收入较低,积极性不高。
整改情况:1.我院中省投入少,设备陈旧,又不符合银行贷款规定,为此,医院决定向职工借款并报纪委备案,相继购买了电子胃镜、彩超、碎石机、CT等大型医疗设备,满足了临床需求,增加了医院收入,并逐年清还本息。近两年已积极偿还70万元,剩余190万元已制订了还款计划,医院综合门诊楼投入使用后,业务收入增加后立即按照还款计划还款。2.为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并且能够有效的控制住院次均费用、住院日及药占比,经医院多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院务会议研究,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后,制订了2017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并报县纪委第四纪检组、县审计局等单位备案。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存在的问题:一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及时,不彻底。2014年1月仍在核销过去购买的高档烟酒。二是医院财务管理混乱,财务支出审批把关不严,差旅费报销标准不一。三是公务接待不规范,百分之八十的公务接待函都是医院办公室自制,不符合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
整改情况:1.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岚皋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岚办发[2016]76)执行核销公务接待费用,实行公务接待“一事一结”制度,控制接待标准和接待规模,报销费用时,派出单位公函必须随票报销,入财务凭证。2.调整财务分管领导和财务监督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财务工作会议,采取集中签字审批方式。3.通过外出学习,借鉴财务管理经验,不断规范我院财务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15-2522114;邮政信箱:岚皋县城关镇四坪路12号岚皋县中医医院,邮编725400;电子邮箱:39749247@qq.com。
岚皋县中医医院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