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24 17:23 点击数: 字体:

2016年9月6日至11月3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地税局进行了巡察,巡察中发现了五个方面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局进行了认真整改。

     一、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地税局党组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意识,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条条必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巡察整改工作由县局党组负总责,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为整改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抓好自身整改和分管工作整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抓好整改落实。将所有整改任务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地税局确定1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与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工作对接。

(二)加强统筹推进。制发《中共岚皋县地方税务局党组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清单,共涵盖5个方面问题和8项整改任务、12条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了整改责任和时限,形成详细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时,注重整改具体问题和建立制度机制相结合,所列整改措施中新建或修订完善相关制度3项。以严而有序的过程控制确保整改任务按时优质完成。

(三)加强督促落实。把巡察反馈的每一个问题和每一条意见都作为“必答题”,逐项盯紧抓牢,并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跟踪问效。严格要求对表推进、对账销号,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将巡察整改全面纳入绩效考核和督察督办,加强过程跟踪,倒逼整改落实。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坚决有力的行动抓好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的整改落实

 地税局党组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截至目前,对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的问题,县局党组通过制定相应具体整改措施,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地税局党组进一步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更严更实地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管理的力度和整治的强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促进地税系统管党治党严、紧、硬。

1.加大责任压实力度。制定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兑现“一岗双责”、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办法。认真执行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记实手册工作制度,以严格考核和制度机制落实督促压实责任。地税局党组成员利用召开专题会议、开展调研等机会,与各单位负责人谈话谈心,促进自我加压、主动担当;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倒逼责任落实;以教育压实责任,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纪律规矩教育纳入支部“三会一课”、廉政学习例会及干部教育培训总体安排。

2.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严格坚持运用“四种形态”的适用情形、处理方式和操作程序,加强执纪监督问责,让党员干部经常受到教育,做到心有敬畏、行有所止,让有问题的干部及时受到提醒和处理,做到知错就改、防微杜渐。班子成员上好廉政教育课,带领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常态化明察暗访、开展执法监察,防范廉洁风险。

3.加大压力传导力度。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税收执法监察和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情况的督察,坚决纠正个别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的随意执法等问题。 

4.地税局党组坚决支持纪检部门深化“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纪检机构结合巡察整改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和执纪审查力度,在系统上下促进正风肃纪和反腐败的高压态势。

5.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年初地税局一把手与各征收单位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制定“一岗双责”责任制,规范了相关制度,严格用制度管人,平时充分发挥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管理作用,实行责任追究。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关于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落实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不够,个别党员干部有纪律松懈的现象,坚持以思想教育为先导,持续深化开展“两学一做”学教、廉政文化宣教,从严治党形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强化责任风险防范和规矩遵从意识,坚持执行月、周、中心学习组廉政学习制度,加强网络平台宣传,利用正反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坚持执行作风纪律周巡察制度和月报告制度,夯实管理监督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财经纪律问题整改情况

1.从严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执行省局制定的8项财务内控管理规范,确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流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制度,规范支出,加强对财务工作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

2.从严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对公车加油、公务出差等实行公务卡结算,杜绝使用现金结算。

3.严格按照《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岚皋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不折不扣地贯彻中央、省、市和县有关要求,做到五个严格把关,即在接待标准(住宿、就餐)上严格把关,在陪餐人数上严格把关,在酒水上严格把关,在客人缴费上严格把关。落实《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接待工作制度。同时,加大纪检监察力度,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和严肃的执纪氛围。

4.完善职工食堂管理制度,实施职工食堂单独核算、全额自费缴纳办法。对公务接待、干部职工早点、常伙伙食费分别独立核算。坚决禁止公务经费核销机关食堂干部职工伙食费的问题。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1.完善民主集中制制度。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开展深入基层调研,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凡属重大事项严格按照程序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集体讨论,落实党组书记、局长末位发言制。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定期开好民主生活会,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及时修正错误,强化民主监督,确保民主集中制充分贯彻落实。

2.树好选人用人导向。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真正选准、用好那些政治上合格、综合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勤政廉洁的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3.加大青年干部的培养管理。帮助新进人员适应工作环境,加快人才培养步伐,充分发挥优秀老税干传帮带作用,实施对青年干部的“一对一”师带徒制度。通过培训、学习,积极提高单位各年龄段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充分调动各年龄段干部积极性,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1.坚持好经常性学习制度。把“两学一做”融入党员日常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强化自学,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鼓励党员干部学思践悟。坚持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贯穿始终。在自学的基础上,县局党组每月组织2次集体学习,各党支部每月组织1次集体学习,每季度进行1次研讨交流,每次围绕一个专题组织学习讨论。

2.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好个人自学的监督检查。对个别党员自学不到位,将进行补课。加强督察检查力度,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绩效管理目标考核和评先评优中,落实到每个支部、落实到每名党员,按月跟进考评,加强督促,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高质量推进。

三、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推进地税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地税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通过专项巡察,地税局党组及其每名班子成员、中层负责人经受了一次严格的“政治体检”,广大党员干部经历了一次严肃的党性锻炼,进一步强化了“四个意识”,提升了能力素质,加强了作风建设。同时,地税局党组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巡察整改取得的成效还只是阶段性、初步的,特别是与新的从严治党形势要求和纳税人、社会各界、广大税务干部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地税局党组将坚决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持续深化巡察整改,不断强化党的领导、强化责任落地、强化纪律建设、强化标本兼治,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新成效,推进岚皋地税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税收事业改革发展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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