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2月27日至4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
对岚皋县医院进行了巡察。2017
年8月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医院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党的领导意识有待增强,大局观念有待提高”的整改情况
9月1日,院班子召开专题会议,院长、支部书记朱嗣国同志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传达学习了近期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中心工作、业务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领导的政治意识,增强紧紧围绕全县大局开展全面工作的大局意识。要求对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在行动上要主动担当,在完成上要保质保量。同时,进一步强调“三项机制”的重大意义,并明确表示医院党支部要发挥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将运用“三项机制”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关于“部分医疗器械采购未严格执行审批报备手续,‘二甲’医院创建工作措施不够、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整改情况
1、9月15日,医院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了《岚皋县卫计系统设备购置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印发2017-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岚政办发〔2017〕28号)等文件,并针对2015-2016部分医疗器械采购未严格执行审批报备手续问题进行梳理。其中,高值医疗耗材经过政府审批委托代理机构采购,部分普通耗材、检验试剂、义齿为单一来源通过议价方式采购,采购合同等资料齐全,已向采购管理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补报备案手续,并说明相关情况。同时,为进一步明确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规范采购程序,定于9月底邀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为医院举办一期招标法律、法规、审批流程等方面的培训。初步拟定的《岚皋县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经院委会、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将在10月中旬印发。
2、针对“二甲”医院创建工作措施不够、推进不力、进展缓慢问题,已由分管领导牵头制定了《二甲医院创建奖惩办法》,定于9月底印发,同时引进一家第三方评审公司协助二甲创建工作。当前,二甲创建的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推进。
(三)关于“班子成员对落实“一岗双责”认识不够,在职工管理上不够大胆,不敢动真碰硬,有怕得罪人、做好人现象”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使其在思想上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有深刻的认识,在工作落实中勇于担当。把班子成员列席参加院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为一项制度进行落实。9月18日,院长、支部书记讲授专题党课,组织班子成员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二是在职工管理方面,修订完善了《岚皋县医院管理办法》,《岚皋县医院绩效考核分配方案》,要求院领导率先垂范,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院上下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约束行为的良好格局。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内日常政治生活开展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9月18日,院长、支部书记朱嗣国主持召开干部作风“百日”大整治动员会,进一步明确了各支部委员的职责,并强调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定期活动日”制度,开展党内日常政治生活做到“四有”:有方案、有记录、有资料、有总结。
(二)关于“党建工作解决突出问题不够”的整改情况
修订完善了2017年“党员定期活动日”工作安排,明确了讨论主题,将脱贫攻坚、人才流失、二甲创建等医院中心工作纳入讨论主题,要求全体党员在会前深入思考,撰写讨论提纲,并结合实际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建议,通过加强党建工作促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业务发展。
(三)关于“党支部核心作用不突出、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创新调研方式方法。与职工、患者面对面,直接听取意见建议,杜绝走马观花;带着问题去调研,调研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二是必须经常深入科室。坚持业务院长每天查房制度及院长每月行政查房制度,利用查房召开晨会的机会传达有关政策,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三是坚持领导干部倾听群众诉求制度。建立了院长接待日制度,定于每周一下午15:00至17:30为院长固定接待时间。通过院长接待日、公开手机号码、投诉信箱等多种方式倾听职工呼声,善于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职工着想,了解职工真实的困难、问题和愿望。广泛关注职工的工作、生活和思想动态,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让全院干部职工感受到集体的温暖。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够,责任落实不具体”的整改情况
按照县纪委近期的安排,细化了《岚皋县医院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领导班子成员个人清单,集体清单已于9月17日录入“岚皋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督办考评系统”,班子成员个人清单正逐项录入中。同时,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安排部署:一是要求班子成员主动分担党支部的集体领导责任;二是要求班子成员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年度内至少听取2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分析情况,解决问题;三是要求班子成员经常性开展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主动了解掌握分管科室干部职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四是要求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指导,促进责任落实。五是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廉洁从医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
(二)关于“执行‘三重一大’报告制度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在9月15日召开的整改专题会上,重申了“三重一大”制度,要求各分管责任人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集体作出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报批。经查: 2013、2015年两次大额融资事项在实施之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过,具体情况我院已进一步向主管部门汇报了有关事项。
(三)关于“医德医风问题较为突出”的整改情况
在9月18日召开的干部作风“百日”大整治动员会上,进一步强调了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及考核,责任科室要进一步完善全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档案,严格执行《岚皋县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细则》,考评结果与年度考核、职称晋升、聘用管理、评先评优、绩效工资直接挂钩。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加强自律,坚持以上率下,增强班子凝聚力,带好队伍,强化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夯实层级管理体系,用过硬的纪律、过硬的作风保证全院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四)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整改情况
针对2013、2014年度有少量购买土特产问题,已于2015年由县纪委调查处理,对相关责任人作了诫勉谈话处理。关于2009年组织职工集资购买CT、CR分红问题,经梳理,在集资购买设备之前就相关问题向主管部门、县政府主管领导、县纪委做了专题报告,经批准后组织实施。2014年国家卫计委下发了《关于抓好2014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落实的通知》(国卫办体改函〔2014〕504号)文件,文件要求“对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医疗设备,县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回购计划或转变负债主题,将负债纳入地方政府负债范围。”此文下发后,院领导向主管局、政府主管领导做了汇报,当时政府财政、医院都无财力回购,导致未及时停止该项目。该情况已于9月20日向主管局做了专题汇报。
(五)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组织院领导班子及相关职能科室再次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岚皋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就有关细节问题向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进行了请示汇报,进一步明确了公务接待标准,报销流程等问题。同时,要求相关职能科室严格执行《岚皋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岚皋县县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各项规定,严格标准、严格结算程序,对不符合接待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针对部分接待费用无明细、附件填写不齐全、无陪同人员名单等问题,已按规定全部整改到位。
四、脱贫攻坚方面
(一)关于“部分干部职工到户次数不够,没有达到一月一走访、一周一联系要求”的整改情况
9月7日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干部职工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由院方每月集体组织一次入户活动,要求帮扶队员必须克服困难,按时参加。同时,要求帮扶队员每周至少电话联系一次帮扶对象,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关于“干部职工为深入帮扶的贫困户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的效果不够明显”的整改情况
修订完善了脱贫帮扶方案,细化了产业、健康、生活脱贫具体实施细则,要求每名帮扶职工按照医院总体脱贫帮扶方案至少为所帮扶的贫困户解决一个实际问题,谋划一个脱贫项目,实施一个增收产业。同时,将帮扶成效纳入到干部职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中进行考核,确保结对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院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15-2521799;邮政信箱:岚皋县城关镇新街19号县医院,邮编725400;电子邮箱:shxlgxyy@163.com。
岚皋县医院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