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10日至10月20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岚皋县公安局进行了巡察。2017年11月24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领导,直面问题明责任
自巡察以来,局党委始终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坚决服从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始终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并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公安事业的发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局党委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重要契机,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全面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动岚皋公安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作为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观念、层层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契机,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子平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委龚立任责任组长,局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工作组成员,统一领导巡察整改工作,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整改进度。组长郭子平多次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和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如期整改到位。
(三)及时制定方案。局党委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对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局党委认真研究,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梳理了4个方面14个问题。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逐项制定措施、逐项落实责任,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建立了领导挂牌督办、职能部门牵头整改、责任单位具体落实、政工纪检督察协调督促的整改责任体系和工作方案。
(四)坚持全面整改。在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期间及巡察之后,局党委不等不靠,针对巡察中指出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摸排、调研,以上率下,通过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和改变工作作风等推动全面整改。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委制定了14项整改任务,其中有12项已整改落实到位;1项正在与县委政府及组织部门沟通汇报,争取尽快完成;1项正在整改进行中并需长期坚持进一步深化落实到位。
(五)注重统筹结合。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实效,把整改落实与推动当前公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推进公安改革紧密结合、与落实目标责任考核实现“追赶超越”紧密结合、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紧密结合、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互融合,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公安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狠抓整改促落实,解决问题显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存在的问题: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所欠缺,抓党建站位还不高,对党章党规学习不够深入,部分局党委委员对所属支部党务工作的指导、引领、标杆作用发挥不够,个别领导对管辖范围内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领导不力、处理欠妥,给国家造成了损失,给部门造成了不良影响。
整改情况:由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龚立任责任领导,政工室、纪检监察室以及各支部具体落实,限12月底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现已实行每月按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定期召开“三会一课”,强化学习党章党规,严格会议记录。定期通报党员领导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及对支部工作指导情况。制定出台了《岚皋县公安局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和《岚皋县公安局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安排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下级之间的谈心交心活动。强调,严格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落实领导责任,严肃问纪追责。
2.存在的问题:基层党组织(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弱化。特别是派出机构基层党组织本应居于核心地位,但实际工作中,往往是行政领导占主导地位。如,东部战区党支部由滔河、花里、溢河三所党员组成,西部战区党支部由石门、堰门、官元、民主、大道五所党员组成,由于各所日常工作、管辖区域以及办公场所相互独立,支部核心作用无法发挥。个别支部领导管党治党敏锐性不够强,抓党建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统筹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由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龚立任责任领导,政工室、各支部具体落实,限2018年1月底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现已认真组织全局各支部书记、委员、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党支部工作条例》,要求严格落实党支部议事规则。已制定出台《中共岚皋县公安局党务会议制度》、《岚皋县公安局政务会议制度》,严格区分党务会议、行政会议功能作用,有效防止了以一般的业务型行政会议代替党务会议现象,切实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目前正在结合基层单位党员人数、地域划分等实际情况对支部优化设置进行调研,预计一月底完成新设置。制定出台了支部班子管党治党考核办法,从而提升了支部领导管党治党敏锐性和抓党建工作积极性,加强了工作统筹。
3.存在的问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强。多数支部对党员疏于管理、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内容空洞、方法老套,教育缺乏针对性,致使部分党员,特别是年轻党员对党的意识弱化,政治热情和宗旨意识退化,工作欠主动、缺激情,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还不到位。
整改情况:由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龚立任责任领导,政工室、各支部具体落实,限12月底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全面落实党组织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规范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堡垒作用。二是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组织党员过好党内生活,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委成员每季度过1次组织生活,下半年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各支部每季度过1次组织生活,下半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三是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管理教育,探索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新途径。规范党建工作制度,每月开展一次党建分析会,年底组织各支部书记开展一次党建述职评议,每季度进行一次党建小结。
4.存在的问题:部分队、所长轮岗流动少,政治指导员长期配备不到位,导致单位政治思想弱化。
整改情况:由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龚立任责任领导,政工室负责具体落实,限2018年6月底整改到位。一是对全局(59 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整理,统计岗位任职年限,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按照“统筹安排,人岗相适”的原则,对任职满5年的(46名)科级领导干部有计划地实行跨乡镇、跨部门、跨警种进行轮岗交流,12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交流方案上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县委组织部已到县局对38名科级干部的任职及轮岗交流工作进行了调研、考察,力争2018年2月前完成轮岗交流任务。同时跟县委政法委沟通衔接,针对政法系统特殊性,商讨研究干部交流解决方案。二是针对政治指导员配备不到位的问题,近期将向县委组织部递交书面报告,力争2018年6月前全部配备到位。
5.存在的问题:对退居二线的老同志缺乏有效管理方法。
整改情况:由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龚立任责任领导,政工室、纪检监察室、督察大队具体落实,限12月底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研究制定印发了《岚皋县公安局退居二线老同志管理办法》,县局退居二线老同志颜春燕已按照管理办法在岗开展工作。政工、纪检、督察负责督导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存在问题:一些基层所、队存在重管理、轻党建,重业务轻党务,重行政轻政治现象。
整改情况:由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龚立任责任领导,各支部、各所队室具体落实,限12月底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加强党的建设,队伍思想建设。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整改落实,严格管理党员民警,加强党的理论学习,以“主题党日”为载体,结合“晨练体晚学习”机制,集中学习,撰写学习心得,提高党员自身素质,提升政治意识,彻底扭转一些基层所、队存在重管理、轻党建,重业务轻党务,重行政轻政治现象。
2.存在问题:党建与业务工作各项制度结合还不够,检查指导还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由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龚立牵头,政工室、各支部、各所队室具体落实,限12月底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组织各支部、各部门以学习十九大精神为契机,教育党员民警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党建工作在保证和促进业务工作方面的重要性,把党建工作真正重视起来。认真把握好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严格履行好“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以党建工作推动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的成果检验党建工作的效果。进一步完善和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好制度落实监督,确保党建责任制落到实处。
3.存在问题:部分支部对“三会一课”制度重视不够,落实还不力。支部会议记录大多数不规范,从查阅的资料看,支委会、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党课等开展过程中的程序、内容、氛围都显示不出来,有些记录质量不高,只有形式没有内容,存在行政会议替代组织生活会的现象。
整改情况:由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龚立任责任领导,政工室、各支部、各所队室具体落实,限12月底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区分党务会议、行政会议功能作用,该召开什么类型会议就召开什么类型会议,防止出现以一般的业务型行政会议代替党务会议现象,切实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制度化规定:今后局党委每周采取扩大会的形式分别召开党建会议和行政会议。已建立“支部微生活”钉钉群,实行党建工作数字化、网络化、移动化。局党委于12月14日至15日就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会议记录规范程度及党建业务熟练程度进行了一次专项督查,近期将针对发现的问题组织一次专题培训,提升党员民警党务工作水平,制定出相关考核办法,形成长效机制。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存在问题: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向基层延伸不够。对违规民警还存在处理不及时、不到位,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管理教育责任落实不到位,管控措施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子平任责任领导,政工室、纪检监察室、督察大队、各所、队、室具体落实,限 12 月底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以“两学一做”为载体,学习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发挥纪检、督察部门“铁军”作用,坚决做到坚持原则、刚正不阿、秉公执法,对违纪违规民警严格依纪依规严肃处理,部门负责人作为管理本部门民警第一责任人,加强日常管理,民警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追究领导责任。
2.存在问题: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仍然存在。会议多、文件多现象比较普遍。执行财务开支、燃油费报销审批、集中采购等制度仍有漏洞,公务接待、公务卡使用、食堂管理等工作有待规范。“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和“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等政策执行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普惠制”和“平均主义”发放现象。
整改情况: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华小平任责任领导,政工室、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纪检监察室、督察大队、各所队室具体落实,限12月底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深入学习。组织全局民警认真学习八项规定和《实施意见》及本系统、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措施,确保熟知熟记。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做好表率,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二是完善制度。注重工作的具体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严格规范了“钉钉”签收通报制度,指挥中心进行实时后台巡查,“钉钉”发文三次不签收的一律取消年终评优评先、提拔任用资格,辅警人员取消绩效考核发放(病假除外),再不改正者,将依规清出公安队伍。针对执行财务开支、燃油费报销审批、集中采购等制度仍有漏洞,公务接待、公务卡使用、食堂管理等工作有待规范这一问题,制定出台了县局关于加班津补贴、执勤津贴等相应制度和标准规范。三是强化监督。依托党务、政务公开平台,采取适当形式,对内、对外主动公开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评议,自寻压力,增强动力。四是严肃查处。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在执行过程中“走过场”现象从严从快查处,绝不姑息迁就,着力遏制和戒除“四风”问题,加强队伍日常教育管理,不断推动县局作风建设持续加强和深化。
3.存在问题:执法为民理念不够牢固。个别干警接出警不及时,对群众态度冷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侦办不力,责任区矛盾化解不力等问题。
整改情况: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高章平任责任领导,法制大队、刑警大队、治安大队、各派出所、纪检监察室、督察大队具体落实,限12月底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具体整改情况如下:针对所列问题县局开展了“坚持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执法理念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树立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公正文明、理性平和文明执法。一是完善机制抓保障。县局党委高度重视本次执法理念教育活动,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制大队,具体负责民警执法理念教育的培训工作。并于2017年12月18日召开了全局中层领导、机关民警、各所队法制员会议,对我局开展执法理念教育,推进队伍思想作风整顿进行了动员部署,开展了一次警风作风专项整治行动,对民警接处警不及时,对群众态度冷淡,推诿扯皮、侦办不力等问题进行了一次彻底清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职责分明的工作机制。二是营造氛围抓学习。教育和引导广大民警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局部署上来。针对一些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组织大讨论,查找思想根源和方式、方法错误,有的放矢地开展警示教育。以法律法规和以往工作中的案例为载体,对执法程序、队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探讨。使全体民警牢固树立了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牢固树立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理念,引导民警把管理和服务有机地统一起来,把理念形象化,从源头上杜绝了执法不规范的现象,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三是多措并举抓落实。(1)全面梳理执法问题。执法理念培训过后县局围绕执法理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民警进行了一次执法问题的全面梳理,找准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意见。(2)广泛征求意见。县局于12月18日至28日组织开展了警民恳谈、走访当事人、领导接待日、问卷调查等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向社会各界群体介绍了我局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认真听取并收集了群众对我局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改进工作。(3)开展专题研讨。我局以“树规范执法形象,建和谐警民关系”为主题,组织民警研讨如何提高执法艺术、改进执法方式,座谈交流学习、实践体会,引导民警自觉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4)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少数问题和短板,进行查漏补缺,立行立改,通过个案点评、巡查剖析,逐案逐人整改,面对面纠正问题,做到严格公正依法办案,消除不良的现象。进一步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县局要求一线执法民警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增强证据意识、转换执法角度、宽严相济,提高执法效果。坚持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努力提升民警执法水平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4.存在问题:财务管理、核算不规范问题。经查阅资料,主要发现下列问题:经费列支方面6个问题;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方面有8笔采购业务不符合县级单位“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有关规定;公车运行管理政策执行方面有部分车油量消耗过高的疑点;公务接待政策执行方面存在“公函”、“接待清单”、“菜单清单”和“公务卡结算单”等财务资料不全问题;审计决定执行方面,审计决定所列“超标准超范围列支费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在财务核算制度执行方面,有混用“经济科目”问题。
整改情况: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华小平牵头,警务保障室,各所、队、室具体落实,2018年1月底前整改到位。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1.存在问题:部分班子成员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监督执纪偏软。
整改情况: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子平,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邱新刚任责任领导,纪检监察、督察大队具体落实,限 12月底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具体整改情况如下:一是强化主体责任。研究出台了《岚皋县公安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面责任、直接责任、首要责任,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明确了局党委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班子成员必须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强化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执纪问责机制,完善考核办法,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年度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增加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权重,切实履行纪委监督执纪责任。
2.存在问题:个别队、所长“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层层传导压力不够,部分党员党的意识弱化,政治热情和宗旨意识退化,工作主动性不高,责任担当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由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龚立任责任领导,政工室、纪检监察室、督察大队具体落实,12月底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责任意识教育,坚决落实“一岗双责”。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必修课,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三是加强党员民警思想政治意识教育,提升政治热情和宗旨意识,增强责任担当意思和工作主动性。
三、抓好整改契机,构建长效机制
我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大部分已完成且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差距,与公安工作发展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要求期待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更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岚皋公安追赶超越的强大动力,确保全县社会稳定,让群众满意。
二是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同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三是持之以恒深化巡察整改。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未完成事项紧盯不放,整改不到位决不放手。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一以贯之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用系统思维、改革办法来解决深层次问题。加快出台新建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15-2527110;邮政信箱:岚皋县城关镇罗金坪公安局,邮编725400;电子邮箱:2325212643@qq.com。
岚皋县公安局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