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条例》 传承好家风

文章来源: 作者:曹松贤 发布时间:2018-08-31 08:19 点击数: 字体:

8月26日,新华社全文发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条例中增加了一条关于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内容是:“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此前,中央出台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均对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提出了要求,从此次纪律处分条例新增的内容看出,党在管党治党中把党员干部的家风建设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对家风建设增加了新的纪律保证。

“家风好,就能家道兴盛、和顺美满;家风差,难免殃及子孙、贻害社会”“广大家庭都要弘扬优良家风,以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好家风,做家风建设的表率”“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家风好,子女教育得好,社会风气好才有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语重心长的强调树立良好家风的重要性。

纵观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落马官员,其违纪违法行为中,往往有“家族腐败”因素,“父子兵”“夫妻档”“兄弟帮”屡见不鲜,甚至全家总动员,掌权为己、用权于私,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耕读传家躬行久,诗书继世雅韵长。”党员干部要做人民群众的榜样,更要恪守本分。在当下开展的脱贫攻坚和新民风建设工作中,“蹲在墙角晒太阳、等着政府送小康” “不给钱给物不说帮扶干部好”等等情形,事实上是没有正确的价值观、民风不淳、思想贫困导致。

“家风正,则民风淳”,党员干部重视家风建设,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必然能带动身边的人、潜移默化身边的事,坚守初心,润化无形,传承好的家风,是时代的使命,也是党员干部坚守的初心。我们坚信在广大党员干部的影响下,群众定会民风淳、生活美。

责任编辑:    马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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