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掀起全国上下党员干部学习的热潮,也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此次新修订的《条例》更加细化明确,体现了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到哪里,纪律的篱笆就会扎到哪里,使违纪行为无空可钻。
值得注意的是,新《条例》中第一百三十六条首次将家教家风内容上升为处分制度,将对党员干部自身的规定延伸到了家庭成员,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近年来,以周永康、苏荣等贪腐大案为例的“家族式腐败”现象,既有损党和政府的形象又败坏社会风气,既毁坏了幸福家庭也葬送了自己的政治生命。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党员干部必须自觉树立良好家风,以身作则,干净做人,廉洁做官,在家里做好遵纪守法的表率。把好亲情关,管好自己的同时管好家人,莫让“贤内助”变成“贪内助”,莫当“贪腐父子兵”,对于犯错误的家庭成员不护短,不遮丑,不包庇,严管厚爱相结合,用言传身教引导家庭成员践行文明新风,始终保持高尚道德情操,传递家风正能量。家风正则民风淳,民风淳则国风正,良好家风是一种无声的教诲,作为精神力量对干部的成长有巨大的影响,它能从道德上约束党员干部行为,也能促进家庭环境积极健康发展。
新《条例》的修订,给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明确画出了红线,它将促使领导干部更加注重良好家风建设,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提高和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