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失实举报 还正义于民心

文章来源: 作者:张杰 发布时间:2018-12-20 09:18 点击数: 字体:

干部认真履职,踏踏实实为人民群众办事,是职责之内的事情。对于人民群众的正当诉求都应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予以满足,从而真正的做到为人民服务。

在日常生活中,群众因个人利益纠纷,向干部寻求帮助,干部在解决争端的过程中,将事情办稳妥了,能够得到群众的认可与肯定。但是,在涉事当事人中,难免触碰一些人的既得利益,总有一些人得不到满意。随后,便一纸诉状向信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干部徇私枉法,不认真履职。接下来,交由纪检部门开始一系列的调查与核实,最终查明真相:干部并没有违反工作纪律。这一番“闹剧”又该谁来负责任呢?

一直以来,我们都强调法律法规必须得到尊重,人民群众的利益必须得到保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得到弘扬。但是不可避免的还是会出现一些违背诚信,歪曲事实的心怀叵测者,被个人利益蒙蔽了心智而肆无忌惮,对辛勤工作的人民公仆予以诬陷,美其名曰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这种行为如果多次出现,不仅会让干部寒心、恐惧,也会影响整个机关干部人员干实事的氛围,甚至还会妨碍整个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必须要让诬告者心有所畏、行有所止,绝不让这类行为愈演愈烈,必须引导群众合理合法反映诉求,倡导群众守法为基、诚信为本。对此,纪检监察部门身上的责任又加了份量。

基于对干部队伍的合理保护,中央专门发文为干事者撑腰鼓劲,各地区各部门迅速贯彻落实。全国多地澄清失实信访举报、及时对不实信访举报进行核实作出反馈、健全不实信访举报澄清制度。这为想干事、干实事、能干事的干部“撑腰壮胆”,还了被举报人一个清白,给了广大群众一个明白,进一步强化了正面激励,最大限度的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担当精神,也增添了干部队伍敢做善为的底气。

总之,一个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对于干部队伍们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干部手里握着权,是要为人民群众办事的,人民群众监督举报违纪违规的干部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对于清白的干部也不能给他们扣上不实的帽子。不放过一个违纪者,也不冤枉一个无辜者。执纪从严、执纪从精,严惩失实举报者,还正义于民心。

责任编辑:    马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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