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曰:“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意思是:“像从前离娄那样精明的眼睛,公输般那样的巧匠,不凭规和矩,是画不成方圆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就是我们监督执纪工作的“规”和“矩”,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应用好手中的“规”和“矩”画出真正的“方”和“圆”。
“规”和“矩”合并成一个新词 “规矩” ,可解作一定的法则、标准、规范或习惯。“方圆”不再指方形圆形东西,而指特定事物了。中国有句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说的是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要有规矩和行为制度,制度是共同遵守的办事的规程和行为准则。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规则》上升为中央党内法规,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重视。这是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必将有力推动纪检监察机关扎紧制度笼子,强化自我约束,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推动检监察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
“打铁必须自身硬”。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先后提出要解决“谁来监督纪委”和“清理好门户”以及防止“灯下黑”等要求,强调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每年在中央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都要强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尽管如此,就在前不久,先后有吉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邱大明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辽宁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杨锡怀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事实一再表明,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然免疫力,监督别人更要接受别人的监督,执纪者更应该用严格的纪律约束自己。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新《规则》专设监督管理一章,为纪检监察干部立下了“规矩”。《规则》进一步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规定了多项自我监督制度。通过强化监督管理,不断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控机制,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就是告诉我们遵纪守法要从我做起,从小做起,从小处入手,从现在做起。没有圆规和直尺,就无法画出方形圆形。正是因为有模型的约束,线段才不会偏离预想的轨道,才能走出美好的形象。纪检监察干部只有用好《规则》这个“规矩”,懂规矩、守规矩、敬规矩,这样才不会“误入歧途”,才能用手中的“规”和“矩”画出真正的“方”和“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