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工作的不断深入,督查、整改、问责等手段使用的越来越频繁。“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是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得到落实的基础。在高压态势下,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不升反降、疲态尽显。出现这种情况的很大原因在于同酬不同工,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磨灭了干部干事的热情、助长了偷懒的侥幸心理。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调整优化考核内容指标,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让那些打着“浑水摸鱼”“吃大锅饭”的小算盘全部落空。考核条例虽已出台,但合理运用使其成为奖励实干人员的“胡萝卜”,成为打在偷奸耍滑人身上的“大棒”,才是发挥了考核的“风向标”作用。
要因地制宜开展考核。赵尔巽曾讲到:“惟各省情形不一,因地制宜,随时变通。”在不少地方考核仍然停留在走过场、听报告、对台账这老三样上,对于出现的问题也是一纸问责定优劣,因此会出现检查与考核两不相符,考核名目多但却推动不了工作落实。对于这种问题,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分工、夯实责任主体,清楚当地重点难点工作,定岗定责定指标,以防出现“一刀切”、“一锅煮”的情况。
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墨子·修身》曾写道“士虽有学,而行为本焉。”意在强调学识须得落实在行动上。对党员干部来讲,则是要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实处。条例中已明确考核的目的是考察干部对岗位的胜任度,必然会有优秀、良好和较差的区别,那么对于不同等次结果则会有奖励和处罚,最终都会落实到干部的工资和晋升上来。只有牵动了个人切身利益,考核才会有其特有的意义和权威性,也才能切实起到规范干部行为和调动积极性的作用,如果只是将人的工作成绩分出等次,内部依然执行无差别的工资待遇和晋升标准,考核条例的出台难免不会沦为一纸空文。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讲到:“伟大梦想不是等得来、喊得来的,而是拼出来、干出来的。”党员干部更应该有干实事、谋实业的干劲,只有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不搞繁琐哲学,考核才能成为干部工作的“助推器”。